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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还是红薯 江知县

  第三场雪落了之后, 时间来到了腊月。

  这天一大早,天微微亮,黎荞、陶竹、黎大山黎春桃正吃着早饭, 王小哑便赶着牛车过来了。

  今日黎荞和陶竹准备去县城,需要用到牛车。

  若无意外,在过年之前,这是两人最后一次去县城,所以两个人要大采购一番。

  现在他们夫夫已经搬进新房子里了。

  新房子分前后两个院, 前院用来做点心,后院是他们两人的快乐老家。

  至于老房子, 两人雇佣了王小哑、陈枣儿父子俩当长工, 由这父子俩住在老房子里看守牛车和刚收下来的玉米、红薯,顺带养几头猪、几十只鸡。

  当然,白天还要来新房子这边干活。

  陈铁柱去了作坊干活, 王小哑和陈枣儿这父子俩一个哑巴一个胆小如鼠, 而陈铁柱的阿爹王百花是个厉害的,偏心陈铁柱的弟弟偏心的厉害。

  王百花平日里就时常欺负王小哑和陈枣儿, 眼下陈铁柱要去作坊干活,年前根本出不来,这种情况下, 王百花怕是要把王小哑和陈枣儿当自家小厮使唤。

  陈铁柱知道黎荞和陶竹打算请长工, 所以在进作坊之前特意来黎荞家求黎荞, 想让黎荞雇佣王小哑和陈枣儿,工钱可以少点, 他不计较, 只要王小哑和陈枣儿不受王百花欺负就成。

  穿越这么久, 黎荞对三柳村的村人还算了解, 他和陶竹要请长工,考虑了一圈,没找到特别合适的人。

  眼下陈铁柱求了过来,夫夫两人商议了一下,答应了下来。

  王小哑虽然不会说话,但干活勤快,不管是田地里的活儿还是家里的活儿,全都做的很好。

  陈枣儿虽然胆子小,但性子沉静,同样也是干活的一把好手。

  这父子俩一个不会说话,一个不爱说话,雇佣他们当长工,挺好。

  于是,等黎荞和陶竹搬到新房子后,王小哑和陈枣儿父子俩就住进了老房子里。

  有黎荞镇着,王百花倒是不敢再欺负这父子俩。

  这父子俩感激黎荞,每日勤快的不得了,到新房子里做点心的前期工作时,也特别知道避嫌,从不靠近厨房,陶竹让他们干啥就干啥,不多问一句,不多看一眼。

  昨日黎荞特意告诉王小哑,让他早饭后把牛车牵过来,王小哑怕耽误了他们夫夫的正事儿,早早就喂了草料,然后把牛车牵了过来。

  把小黄牛栓在门口的木桩子上,黎荞进了院子。

  黎大山站在厨房门口,手里拿着一个芝麻酥饼,一边啃一边瞅了眼昏沉沉的天:“小叔,今天阴天,太冷了,要不你们明天再去县城吧。”

  “没事儿,待会儿穿得厚一些。”

  黎荞也抬头看了眼天,然后进了厨房。

  厨房里,陶竹正在喝玉米汁。

  他旁边还放着一个陶碗,里面盛着黎荞喝了一半的玉米汁。

  陶竹几口把玉米汁喝完,让黎荞慢慢吃,他去了后院换衣服。

  前些日子他做了新棉衣。

  先穿立领对襟夹袄,再穿圆领棉袄,最后外面再套上时下流行的宽袖对襟披风,这样就齐活了。

  等出了门,再戴上手套和兔皮小帽,围上兔皮围巾,即便是这样的寒风天,也不怕冷着。

  陶竹刚换好衣服,黎荞便也进了房间,看陶竹已经穿戴好了,黎荞便道:“多拿些银子,今天要买不少书。”

  “好。”陶竹应下,转身去打开钱箱子。

  如今他家的钱袋子也升级了,由原本的布袋子变成了兔皮袋子,往兔皮袋子里装了二十个五两的小银锭,又拿了十贯铜钱,他这才把钱箱子盖上。

  这时黎荞也换好了衣服,夫夫两人牵着手去了前院。

  出发。

  两个人紧挨着坐在牛车上,刚出了村口,便碰到了小五。

  最近天气冷了,黎荞特意和王掌柜说了一声,让小五不用来的那么早。

  反正点心和烤肠都不愁卖,晚些带回望月楼也没事。

  和小五打了招呼,夫夫两人继续往前走,走了没几步,迎面而来的是一个车队。

  这是真车队。

  粗粗一数,足足有三十多辆板车,中间还夹杂着几辆牛车。

  不管是板车还是牛车,上面都装着满满的红薯。

  这是外村人来红薯作坊卖红薯了。

  红薯作坊的第一批粉条,进入望月楼不到一天,就打出了巨大的名气。

  五百斤粉条,不到傍晚就卖完了。

  粉条如此畅销,红薯作坊的人信心大增,干活儿也更有劲了,做粉条需要用到红薯,庄丰收便如同玉米那般让三柳村各家各户抽签,用这种方式依次买村人的红薯。

  红薯比玉米、小麦都高产,亩产虽然和黎荞上辈子时动辄六七千斤没法比,但也有一千四五百斤。

  今年雨水足,一亩地更是有两千斤。

  三柳村几乎家家户户都种了红薯,多的有五六亩,少的也有两亩。

  村人的红薯看着很多,但六斤红薯才能做一斤红薯淀粉,也就是说,红薯作坊一天若是做五百斤粉条,那大概需要三千斤红薯。

  这个速度绝对是高速,所以,上个月上旬,三柳村的红薯就被消耗干净了。

  三柳村没红薯了,朱家村跟上。

  朱家村才二十多户人家,他们的红薯消耗完了之后,便是黎大山舅舅所在的大河村。

  把这第三个名额给大河村,完全是看在王桂花的面子上。

  大河村的人很高兴,很感激王桂花和黎荞。

  虽然说红薯作坊收购红薯的价格只是两文钱一斤,和市场价一样,但好歹给他们的红薯寻了个出路。

  在红薯作坊没出现时,他们的红薯根本卖不出去,要么自己吃,要么喂猪。

  眼下能换钱,那还要啥自行车。

  况且红薯其实能卖很多钱。

  若是红薯种的多的,比如说种六七亩的——这些人家之所以种这么多红薯,原本是打算喂猪的。

  可现在能卖钱,没人愿意喂猪了,一亩地收两千斤红薯,七亩地就是一万四千斤。

  一斤两文钱,那这就是两万八千文,也就是二十八两银子!

  乖乖诶,从前只能拿来喂猪的红薯,现在却是能变成二十八两银子,这换谁谁不高兴?

  这换谁谁不感激?

  就算是种的少的,比如说只种了两亩地的,那也有四千斤红薯,能卖八千文。

  那也是八两银子啊!

  所以,大河村在卖了红薯之后,由村长出面,和黎大山的舅舅一起,带着大河村所有村人的谢礼,特意来黎荞家感谢黎荞。

  大河村村人给的谢礼挺简单,每家出几个鸡蛋,几斤杂粮,几斤干菜或者是其他的吃的,反正都不贵重。

  但聚在一起也挺多的。

  黎荞原本不想收,奈何大河村村长非得送,他便把这些东西送到了红薯作坊,让红薯作坊的工人消耗。

  红薯作坊那边因为工人不能和外界接触,所以有专人做饭,他把这些东西送过去,能抵工人好几天的口粮。

  因为红薯作坊是村子里的,所以工人们平日吃的饭食都是他们自带的粮食,眼下有人送来好几天的口粮,他们挺开心。

  于是就皆大欢喜,所有人都很高兴。

  把大河村的红薯消耗完毕之后,黎荞就没有指定村子了,他让附近的村子抽签——

  红薯作坊建立的第一日,附近村子就得到消息了,都盯着呢。

  既然排不出先后,那就抽签。

  这种方式不算最公平,但能省不少事,轮到某个村子了,某个村子便全村出动,一起把红薯运送到三柳村,人多力量大,而且还能避免争端。

  不然的话,肯定会因为谁先谁后吵起来。

  黎荞和陶竹两人发现了车队,夫夫两人对视了一眼,同时把脖子里的兔毛围脖往上扯了扯,好遮住半张脸。

  他们不想被人认出来。

  这些外村的人太热情了,若是被认了出来,最起码也得耽误一刻钟才能继续赶路。

  周边村子的普通村人的确不认识黎荞和陶竹,眼看快到三柳村了,他们说说笑笑,一心沉浸在红薯即将换成钱的喜悦中,根本没注意到低着头努力降低存在感的黎荞和陶竹。

  “嘿嘿,今天卖了红薯,那就能过一个好年了,我家今年有一万斤红薯,能卖二十两银子!”

  一个嗓门挺大的汉子笑嘻嘻的道。

  “唉,我家只种了一亩红薯,早知道黎荞能给红薯整一条出路,那我说什么也种上十亩!”

  有人笑,就有人愁。

  “别急,有明年呢,明年可以多种一些。今年挣的少了,明年争取补回来。”

  还有人安慰。

  “其实吧,就算我家的红薯能卖二十两银子,那和三柳村的人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

  那个嗓门颇大的汉子又开了口:“我夫郎他姑家是三柳村的,听说在红薯作坊里干活的人,一天能分到五十文!”

  “五十文?!真的假的啊?”

  这句话登时惹来了前后左右的惊呼。

  “肯定是真的,他们每天能做五六百斤的粉条,那么多粉条,每天都能卖完。”

  那汉子又道。

  “粉条也太能挣钱了吧?一天五十文,一家两口人,那一天就是一百文!再加上他们自己的红薯,那三柳村的人这个冬天少说也能挣十几两银子,多了的话,怕是能挣三十多两银子!”

  三十两银子。

  附近几辆板车的人都羡慕得红了眼睛。

  三十两能盖崭新崭新的青砖房子,能娶两门媳妇,多少人攒十年也不一定能攒下这个家底!

  “黎荞咋不是咱村的人呢,好处都让三柳村给占了!”

  “唉,可不是嘛,黎荞娶的夫郎也是三柳村的,你说这气人不气人。”

  “黎荞已经成亲了,现在只能打他孩子的主意了,希望他的夫郎赶紧怀孕生子,这样我好把我家的姑娘、小哥儿嫁过去!”

  ……

  正一脸美滋滋听夸奖的黎荞,美不下去了。

  幸好这会儿他们的牛车已经远离了那几道声音,陶竹听不见,不然的话,这不是在给陶竹添堵么。

  轻声咳了一下,他把身子往陶竹身上靠:“竹哥儿,冷不冷?”

  “不冷。你冷不冷?”

  陶竹说着换了个姿势,好让他靠的更舒服些。

  “我也不冷,你做的衣服太好了,从头到脚全方位保暖,我现在浑身暖和着呢。”

  陶竹闻言不由笑:“你每天要读书,坐在书桌前太冷了,得穿的厚一些。”

  其实以现在的天气来说,他希望黎荞能待在炕上读书,反正现在他家比从前富了,不怕烧干柴。

  奈何黎荞说待在炕上读书他的大长腿施展不开,容易昏昏欲睡,没办法,他只能给黎荞做厚一些的衣服。

  “竹哥儿最好了,能娶到竹哥儿当夫郎是我的福气。待会儿到了县城,咱们下馆子去。”

  “啊?”陶竹闻言一愣。

  夸他和下馆子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么?

  “今天是你的生辰,从今天开始,你才是真正的二十岁呢。”黎荞笑眯眯的道。

  陶竹:“……”

  他眸子瞬间睁大了不少。

  片刻之后,他一颗心顿时热乎乎的。

  对,今天是他生辰。

  但这么些年从未过过生辰,所以他把这事儿给忘了,可没想到黎荞竟然记得!

  “你是怎么知道的?”他忍不住问,一双水眸已经弯了起来,被兔皮围脖遮住的嘴角也上翘。

  “我特意问你娘了。”

  身为一个现代人,像是生日、结婚纪念日、七夕等特殊的日子,早就刻在黎荞骨子里了。

  这都是大节日,必须得过。

  所以,他才非得今天去县城。

  别说是阴天了,就是下雪,那也挡不住他要带陶竹下馆子庆祝的脚步!

  “好,那咱中午去望月楼吃饭。”陶竹忍不住伸出戴着手套的手,去抓黎荞的手。

  若说福气,他才是有福气的那个。

  能嫁给这人,他上辈子肯定做大好事了。

  夫夫两人一路说着话,走了一个多时辰,这才来到了县城。

  陶竹想买一些布料做被褥,也做明年黎荞去县城读书所需的衣服。

  若无意外,明年黎荞就要去县城读书了,相关的衣服他现在就得准备上。

  从布店里出来,两人去了书铺。

  这些日子黎荞已经把四书给背熟了,上次庄文给他推荐的注释书籍,他也背的差不多了。

  所以,他准备开始读五经。

  除了五经之外,相关的注释书也要买,这样一边读一边理解,能加深记忆。

  除了五经之外,他还买了字帖。

  现在他每日都要写大字,经过这么久的练习,他写字的速度加快了不少,字也不软趴趴了。

  但是,当今圣上重视书法,所以他也必须重视起来,不求有多出众,但也不能低于考生的一般水平。

  书铺的伙计看他一口气买了十多本书之后还要买字帖,笑的嘴巴快咧到耳后根了。

  大客户大客户!

  如今科举考试的官方字体是台阁体,这算是楷书中的一种,这种字体的特点是方正,整洁,大气,美观。

  于是伙计便拿出了好几本字帖让黎荞选择。

  “读书人最爱的便是这几位大家的字体,每一种都卖的很好,您看您具体要哪一种。”

  黎荞将这几本字帖在柜台上摊开,一一细看。

  这几本字帖都是台阁体,只是在细微处有差别。

  看了好一会儿,他最终选择了特点最不明显的一本,太有特点的话,反而不容易模仿。

  挑一个较为平庸的,这种不会出错。

  他不打算跟真正的古人比书法,书法只要不拖他后腿就成。

  买了字帖,那肯定要买毛笔、纸张、墨锭,于是,从书铺出来时,陶竹手中的钱袋子空了大半。

  进一趟书铺,五十两银子都没打住!

  但陶竹一点儿都不心疼,他小心的把这些书籍、纸张、笔墨放到书箱里,又把书箱放到了他和黎荞中间。

  然后他看向了黎荞:“咱们去望月楼?”

  “嗯,正事儿办完了,咱们下馆子去。”黎荞笑眯眯的点头。

  于是,夫夫两人赶着牛车去了望月楼的后院。

  停好牛车,两个人拎着书箱去望月楼的前院找王掌柜。

  这会儿还不到十一点,但望月楼的大堂已经坐满了。

  二楼的雅间也几乎满了。

  不过黎荞不担心,他昨天就让小五给王掌柜打招呼了,王掌柜给他留了雅间。

  王掌柜知道黎荞和陶竹要来,但他太忙了,他领着黎荞和陶竹去了二楼的雅间,没说几句话就匆匆离去了。

  黎荞和陶竹并不介意,都是熟人,王掌柜不必费时间招待他们。

  王掌柜给留的雅间位置很好,靠窗,打开窗户可以看到下面的街道。

  菜还没端上来,黎荞便拉着陶竹打开窗户欣赏街景。

  在村子里待久了,黎荞偶尔也会想看看县城的繁华。

  “咦?望月楼的伙计咋端着烩菜去对面茶馆了?”他刚打开窗户,便看到一个伙计端着托盘进了望月楼对面的茶馆。

  托盘上放着四碗烩菜,他一眼便认出来了,那是他家隔两日便要吃一次的菜,比大盘鸡都受欢迎。

  陶竹也看到了,就在黎荞说话的间隙,又有一个伙计端着四碗烩菜进了茶馆。

  而茶馆里,从他们这个角度所看到的几张桌子已经坐满了人。

  恰好这时有个伙计拎着茶壶进来给他们夫夫两人上茶,黎荞便指着对面的茶馆问这是什么情况。

  那伙计听完黎荞的话,立马就笑了:“荞哥,咱们望月楼的生意太好了,很多食客没地方坐,但他们又不愿意离去,非得吃咱们望月楼的烩菜,于是昨日掌柜的就租了对面的茶馆,凡是吃烩菜的,都可以去对面的茶馆。”

  黎荞:“……”

  他知道望月楼的烩菜卖的好,常常有食客愿意端着碗站着吃,但没想到竟然火爆到可以租用人家的茶馆了。

  这时,旁边雅间里传来了一道挺稚嫩的声音。

  “表哥,这个烩菜好吃吧?还是望月楼做的好,府城的吉祥楼哪怕是买了粉条也做不出这个味儿。”

  “嗯。”一道略低沉的声音回应这道稚嫩的声音。

  “那你在年前就不要回府城了,留在平城也可以读书,还能天天来望月楼吃饭。烩菜,酸辣粉,炒粉条,凉拌粉条,粉条包子,粉条饼,哇,每一种都好好吃。”

  沈画掰着手指数望月楼的粉条菜式,哪怕他面前放着一碗豪华版的烩菜,他也忍不住咽口水了。

  而他的表哥徐瑛,面前不仅放着豪华版的烩菜,还有一碗豪华版的酸辣粉。

  他此时忙着嗦粉,只能含糊的应了一声。

  为了这么多的粉条菜式,他愿意留在平城!

  不管是烩菜里的粉条还是酸辣粉里的粉条,夹起一筷子,然后轻轻一吸溜,顺滑美味的粉条就进了嘴巴。

  这感觉,妙!

  而沈画得了徐瑛的回答,高兴的拍了下手:“那待会儿找王掌柜买一百斤粉条,随着信送往徐家,你等过年时再回去。”

  嘿嘿,他希望府城的大小餐馆即便是有粉条,那也永远都做不出望月楼的味道,这样他表哥就能一直留在平城啦。

  不过,想到粉条的火爆,他立马招来了伙计。

  望月楼推出干粉条的第一天,就有敏感的商人嗅到了钱味,这些商人知道平城只能由望月楼卖粉条,于是他们就把粉条卖去了府城。

  府城那么大,而粉条又那么美味,但望月楼每日只能提供几百斤粉条,所以,他想为徐家准备一百斤粉条,那得提前找王掌柜预定。

  黎荞这边,被迫听了沈画和徐瑛的对话,他忍不住对陶竹道:“咱们真的低估了粉条的魅力了。”

  之前通过小五的嘴巴,他们知道粉条卖的很好。

  但眼下亲耳听到食客的话,这感觉比从小五嘴巴里听到时要爽。

  “所以你厉害呀,能想出这样的做法。”

  陶竹微微笑着开口,看向黎荞的水眸亮晶晶的。

  “一般一般。”黎荞摆了摆手,转移陶竹的注意力,今日是陶竹的生辰,陶竹才是主角。

  望月楼的特色菜,黎荞全点了,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碗碟摆满了整张桌子,夫夫两人没喝酒,以茶代酒,一边慢悠悠的品尝美食,一遍说些琐事。

  家常饭虽然美味,但没有下馆子时的热闹和新鲜。

  所以,这一餐饭,陶竹极为满意。

  没吃完的饭菜,两个人打包带走,这时王掌柜终于出现了。

  现在不仅有食客找他买粉条,一些小商贩也找他,他天天忙的恨不能有十个他去处理各种事情。

  他此时出现,并不只是为了送一送黎荞和陶竹,他还希望黎荞能扩大生产,每天几百斤粉条,在平城、府城、周边县城这广大的市场跟前算什么?

  什么都不算哇。

  况且,眼瞅着要过年了,等过了年,红薯就不好存放了,若是红薯坏掉,那想再吃粉条就得等明年了。

  这可不成。

  不仅他不愿意,广大食客也不愿意。

  广大食客催他,他便来催黎荞了。

  黎荞听罢这话,只能回应两个字:尽力。

  出了望月楼,夫夫两人打算直接回村,但到了城门口,他们被守门的衙役给拦住了。

  “你是三柳村的黎荞吧?”

  那个看上去有五十多岁的衙役仔细打量了黎荞几眼,然后出言询问。

  “官爷,小生的确是黎荞。不知官爷拦着小生所为何事?”

  黎荞不卑不亢,淡定以对。

  “不是我找你,是知县大人找你,随我走一趟吧。”

  这位老衙役示意黎荞牵上牛车跟他走。

  黎荞:“……”

  县太爷找他?

  一旁的陶竹,大脑有些发白,他只能下意识看着黎荞,县太爷怎么会找黎荞?

  黎荞也没干啥事儿啊。

  “别紧张,咱们知县大人平易近人,我虽不知道找你是何事,但应该不是坏事。”

  老衙役看他们夫夫都呆了,特别是陶竹一脸紧张,便出言解释了一句。

  黎荞闻言,一下子就把心放到肚子里了。

  他先是对着老衙役笑了一下,然后才轻轻牵住了陶竹的手:“别怕。”

  此时黎荞没有戴手套,陶竹感受到熟悉的触感和温度,发白的大脑终于能转动了。

  他扯动嘴角,露出一个有点僵硬的笑来,算是回应黎荞了。

  黎荞放了心,另外一手去牵牛车。

  陶竹赶紧放开他的手,当着官爷的面,可不能这样拉拉扯扯。

  老衙役瞧着这一幕,觉得稀奇。

  在他的审美里,陶竹自然算丑,他没想到黎荞这个长得出众的读书人竟这般看重陶竹。

  但这和他没关系,他领着黎荞陶竹往县衙而去。

  平城的知县姓江,四十余岁,气质儒雅,黎荞和陶竹到县衙时,他正在县衙的后院厢房里摆弄蒜苗。

  听了老衙役的通报,他让黎荞和陶竹来厢房里见他。

  “学生黎荞,拜见知县大人。”

  黎荞和陶竹进了厢房,瞧见江知县,跪下行礼。

  虽然很不想跪,但这个时代的规矩如此,黎荞并不想特立独行。

  “起来吧。”

  江知县从蒜苗跟前离开,他摆了摆手,示意黎荞和陶竹起身。

  等黎荞和陶竹站了起来,他视线在黎荞身上转了一圈,然后又在陶竹身上转了一圈,这才双臂环在身前,慢悠悠的开了口:“黎荞,三里镇三柳村的黎荞,对吧?”

  “回大人的话,学生正是三里镇三柳村的黎荞。”

  黎荞低着头回答,声音清亮。

  “嗯。”江知县来回踱步,继续慢悠悠的问:“听说你之前不学无术,最近才开始认真读书。都读了什么书?”

  “回大人的话,学生最近只读了四书。”

  提起过往,黎荞并无惭愧之色,声音依旧清亮。

  “那本官不难为你,不考你墨义和帖经,你就说一说你红薯作坊的事儿。听说你让利给村民?”

  “是。”

  虽然心里惊诧,但黎荞面上丝毫不慌张,他没有思考,直接将红薯作坊的来由和现状讲了一下。

  包括他为何让利给村人:

  村人对他们夫夫多有照拂,他想回报乡亲。

  江知县听完他这一长串的话,脸上闪过满意:“圣上曾言,感恩是一个人最大的美德,你虽读书不成,但好在有感恩之心。”

  “况且,你也切实让周边村子的村人挣到银子了,圣上曾言,民富则国安,你能让三里镇的村人富裕,了不得。”

  黎荞:“……”

  这是在夸他。

  但必须要自谦,他正想要开口,但谁知下一瞬,江知县又开口了。

  “眼瞅着要过年了,本官需要办些土仪赠送亲友,在平城待了三年,平城终于有拿得出手的土特产了。”

  “粉条和那个蛋黄肉松馅的青团,你亲自做一些,要快,别耽误了年礼。”

  “?”

  感情这才是重点?

  特意在城门口拦住他,是想让他做点能拿得出手的东西?

  亏他以为有什么大事呢!

  旁边的陶竹也有些愣,竟是这事儿?

  江知县将黎荞的无语和陶竹的呆滞瞧在眼里,他轻声咳了一声,一脸严肃的道:“你这生意越铺越大,小心入了商籍,圣上曾言,商人重利无德,你将来要读书,千万不能入了商籍。”

  “你们回去寻合适的挂靠之人,过些日子来县衙办理此事。”

  黎荞:“……”

  他差点儿把这事给忘了!

  不过,这知县大人讲话怎么总是引用圣上小作文里的话?

  *

  作者有话要说:

  咳,这算是红薯的后续……

  这个时空的红薯亩产量是我瞎编的,宝子们别较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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