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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全县红薯大疯狂 比从前要更加努力

  “不敢不敢, 学生也是瞎折腾,侥幸而已。”

  迎着江知县赞许的眼神,黎荞很是谦虚。

  同时心里决定待会儿要去书铺逛一逛, 原来圣上又写小作文了,他得买下来研读。

  这几年因为科举考试的策论题总是围绕着圣上的小论文出,所以每当圣上有新作问世,那必定以极快的速度传遍大盛的书铺。

  最近天气炎热,他许久没来县城, 尚不知道圣上又推出了新作。

  “不是侥幸,是你在这方面的确有天赋。年轻人, 了不起。”

  夸了黎荞一句, 江知县又道:“今年全县农人种了不少红薯,农人奔着粉条而来,所以你三柳村的红薯作坊不能辜负全县农人的期许。”

  去年三柳村的村民干了票大的, 今年全县的农人摩拳擦掌, 也要干一票大的。

  他之所以不调任,也是为了干一票大的。

  恰好圣上刚写了这么一篇文章, 这简直为粉条量身定做嘛,他会带领平城的农人,跳出圣上所提的怪圈。

  用实际行动去回答这篇文章。

  所以他必须先给三柳村的人做一做工作。

  去年粉条出现的突然, 再加上认识不足, 手忙脚乱之下没能将利益最大化, 但今年准备充裕,必须整一波大的。

  “麦收后我粗略统计了一下全县农人所种红薯的亩数, 全县十个镇, 一百七十个村子, 一共种了三十万亩的红薯。”

  这是个很惊人的数字, 因为平城总共的耕地面积才四十万亩。

  这说明全县农人只种了少量的小米、高粱、玉米等杂粮,余下的田地全部种成了红薯。

  黎荞听到这个数字,睁大了眸子。

  三十万亩红薯?

  ……

  天,这得出大事。

  陶竹也被这个数字给惊着了,他想象力有限,三十万亩具体有多少,他根本想象不出来……

  “今年雨水足,我估摸着红薯的亩产量和去年差不多,一亩地能收个两千斤。”

  “若是按照两千斤算,那三十万亩红薯能收获六万万斤红薯。这是一座红薯山啊。”

  江知县感叹。

  平城农人被三柳村的银子刺激得红了眼,所以今年这般疯狂。

  若是粉条生意出了岔子,那全县农人都得疯。

  因此,三柳村的红薯作坊是下半年全县的焦点,绝对不能有任何疏漏,一定要把这一座红薯山变成银山。

  “农人种了这么多红薯,肯定急于变现,但红薯作坊每日的产出有限,为防止出乱子把好事变成坏事,我这里有一个想法,你且听一听。”

  江知县心中已经有了计划。

  首先,必须得扩大生产。

  唯有扩大生产,才能让急着变现的农人安心。

  但是,粉条的做法也必须保密。

  因此他希望三柳村今年冬天甭管男人女人小哥儿,能做红薯粉条的,都进红薯作坊做粉条,尽可能提高粉条的日产量。

  六万万斤红薯,六斤红薯出一斤淀粉,那今年平城能有一万万斤淀粉。

  粗略的按照一斤淀粉出一斤粉条的比例去算,那么红薯作坊就算是一日做两万斤粉条,那也得花五千天才能把这些淀粉消耗完。

  五千天,就是将近十四年啊。

  所以说,这个账不算不知道,一算真是要吓死。

  全县农人想要在这个冬日把红薯变成银子,哪能等十四年!

  江知县留在平城是为了搞政绩的,不是为了搞惊吓的,为了避免出乱子,首先就是要提高粉条的日产量。

  黎荞这会儿也受到了惊吓。

  他知道今年全县农人种了不少红薯,但不知道具体种了多少,现在江知县把所有数字明明白白的告诉他,他头皮不由麻了一下。

  可怕!

  若是这个冬天不能让农人的期望成真,那农人心中绝对生怨。关系到口粮,说不定还会闹出事来。

  三柳村的人口算是多的,有两千多人,去掉老人和小孩儿,能做粉条的人有一千多。

  一千多人拼了老命,一日的确可以做两万斤粉条。

  但显然,一日两万斤粉条无法消耗掉全县种的红薯。

  “老爷,我有一主意,要不让三柳村旁边朱家村的人也做粉条吧。”

  他对江知县道。

  扩大生产需要人手,看来看去,这活儿就交给一直跑的很快的朱村长吧。

  “可以。”

  江知县也是这么一个意思。

  必须得扩大生产,但这个新的人手该找谁,他目前还拿不定主意。

  现在黎荞给了提议,那就朱家村吧。

  他对朱村长没什么意见。

  但朱家村只是一个小村子。

  就算是加上朱家村的人,那在明年红薯收获之前,也消耗不掉今年的红薯山。

  所以,还得继续寻人。

  其实,也不一定非得是整个村子的人一起上,也可以从各村招人手。

  一起致富,那就该雨露均沾嘛。

  他觉得可以在县城划出一块地,盖一个大大的红薯作坊,红薯作坊里的工人,全县一百七十个村子都有名额。

  由他出面震慑这些工人,谁敢卖方子,那不是全家坐牢,那是全村每家都得有人坐牢。

  在这种威慑之下,应该没人敢随意泄露方子。

  既然是全县的红薯,那就得集全县之力来消耗,这样才能把大惊吓变成期盼中的大喜事。

  当然了,因为粉条的方子是黎荞的,所以这个红薯作坊,如同三柳村的红薯作坊那般,黎荞可以拿两成盈利。

  而且,县城这边的红薯作坊也不会和三柳村的红薯作坊争抢市场。

  虽然他是为了全县农人考虑,但也不能寒了三柳村的心,毕竟黎荞之所以折腾粉条,出发点是为三柳村的红薯寻一条钱路。

  他哪怕是知县,也不能为了全县农人的钱路而把三柳村的钱路给堵上。

  按照他的打算,就算县城建了红薯作坊,商贩购买粉条的话,也得先从三柳村这边拿货。

  只有三柳村每日生产的粉条卖完了,那才能卖县城红薯作坊的粉条。

  想要消耗那么多粉条,只靠着小商贩不行,他还得提前给府城的大商贩放出消息。

  ……

  总之,想要安稳的度过今年的冬日,想要满足全县农人的期许,那涉及的方面有很多。

  他会尽力安排。

  江知县的计划很详尽完备,还考虑到了三柳村乡亲的利益,黎荞挑不出毛病来。

  不过,他如果还拿两成盈利,那就太可怕了。

  粗粗算一下,一万万斤淀粉,也就是一亿斤,一亿斤淀粉做一亿斤粉条。

  一斤粉条他拿的其实不到五文钱,若是按照五文来算,那就是五亿个铜板。

  换算成银子,那就是五十万两银子。

  五十万两!

  这个数字太惹人注目了。

  太烫手。

  他靠着粉条日入十两的时候,众人理解,但当他年入几十万两的时候,绝对会有人眼红的滴血。

  再者,虽然江知县是一位好官,目前也没听说平城这边有匪寇,但江知县上边有府、省两级官员。

  他现在无权无势,平民小百姓一个,若真拿了这几十万两银子,那等于是三岁稚童抱着金砖在大街上瞎逛,谁知道这两级官员会不会眼馋这份巨额财富。

  于是,等江知县的话说完,他先是赞美一番,然后才道:“既然县城的红薯作坊是全县人辛勤的努力,那学生怎好占两成盈利,学生靠着三柳村红薯作坊就能衣食富足,所以县城红薯作坊的盈利就不必分给学生了。”

  靠着三柳村的红薯作坊,他小日子过的很滋润了。

  “不可。”

  谁知江知县立马摇头:“县城的红薯作坊用了你的法子,且三柳村的红薯作坊都与你分成,那县城的也必须如此。你若是只拿三柳村红薯作坊的分成,那这就是三柳村的人吃亏了。”

  他心里对黎荞的满意,此时攀升到了最高点。

  哪怕是巨富之子,在听到五十万两这个数字时,也绝不会无动于衷。

  五十万两呐!

  可眼前这位年轻人,脸上无傲色,无得色,更无贪婪之色,沉着冷静、轻描淡写、毫不犹豫的就将这五十万两银子拒之门外。

  这份淡泊的心境,这份沉稳,都是做官必备的,年轻人必定前途无量啊。

  “这……”黎荞迟疑,大脑飞速转动,片刻之后,他又道:“老爷,不如这般吧,从今往后,学生只拿红薯作坊半成的盈利。”

  “且今年的盈利,交了商税之后,学生一文不取,全拿来修三柳村到县城、县城到府城的官道。”

  “不知大人意下如何?”

  他如果拿半成的盈利,那么一斤粉条他能得一文多钱,按照一文钱算,一亿斤粉条就是一亿个铜板,也就是十万两银子。

  大盛的商税说重不重,说轻不轻,简单来说,就是交一年盈利的三成。

  交三成的商税,就是三万两。

  十万两交上去三万两,他可得七万两。

  七万两银子,应该能把两条官道给修了吧。若是修不了,那就明年继续修。

  三柳村到县城的路,他经常走。

  平城到府城的路,他将来肯定也要走。

  索性现在修了吧。

  他让了利,又修了路,那今后他每年靠着粉条拿七万两银子的分成,就算平城有人眼红,也会有很多人帮他说话。

  至于府、省的官员,只要不是强横霸道得一上来就非得搞他一个家破人亡,那他愿意破财。

  他不是啥都不懂的小孩子,他明白一些潜规则,需要花银子解决的事,他从不吝啬。

  有江知县在,应该能和这些大官沟通,能保一保他。

  至于将来江知县调任,到时候再说。他有异能,也会走科举,总能走出路来的。

  不过,一年七万两,对于府、省级别的官员来说,这不算多,毕竟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若是不清,那一年怕是就能得十万雪花银。

  所以,这两个级别的官员,不至于为了七万两搞出太大的阵仗吧?

  “修路?”江知县没想到黎荞会说出此话,明显愣了一下。

  “是,修路。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想把粉条运送出去,想吸引更多的商贩,那一条宽阔平坦的大道不可少。”

  “况且,路修的好了,那方便的也是三柳村和咱们县城的人。”

  黎荞解释。

  “这……”

  江知县心动,他当然知道修路的重要。

  年轻人觉悟这么高,他高兴。

  有大气魄,他佩服。

  有这么高的觉悟和这么大的气魄,虽然是无背景无势力的农家子,但谁让当今圣上是明君很喜欢破格提拔人才呢。

  只要这年轻人不作妖,那将来必定起飞。

  不过,此时黎荞的提议,他还真不能答应。

  年底吏部考核他的政绩,肯定绕不过黎荞,他政绩这般突出,吏部必定呈到御前,若是让圣上误以为是他威逼黎荞拿银子修路,那就不好了。

  千万不能因为两条路毁了他在圣上心中的印象。

  而且,黎荞其实是怕这银子招灾吧?不然为何非得把这银子花出去呢。

  “小黎啊。”江知县说着从椅子上起身,他踱到黎荞跟前:“你这份心意,我明白。但所花费的银子太多了,甭管是我还是全县的百姓,都不能让你作出这般牺牲。”

  他说着拍了拍黎荞的肩膀:“是你的,你就安心拿着,这是你应得的。你带动全县致富,这份功德足以把你带入圣上跟前,所以莫怕。”

  “圣上?”

  黎荞惊讶。

  “可不是。”江知县朝着京城的方向拱了拱手,满脸都是钦佩:“圣上认为只有民富才能国安,且每年都会亲自核定官员的政绩,你的粉条这般突出,圣上绝对会知道你的。”

  这话一出,黎荞心里登时松了口气。

  所以不必担忧府、省这两级的官员了?

  这也太好了吧,说大盛是世外桃源,还真是世外桃源。

  不过,修路这话已经出来了,再者他此时对大盛的爱多了一分,于是他想修路的心更迫切和坚定了。

  “老爷,这是学生自愿的,也是学生迫切想做的,今日学生夫夫来县城时……”

  他从他自己的角度出发,他家的点心、鸡蛋日日都要往县城送,他需要一条好路。

  粉条的销售影响他的利益,为了卖粉条,他也想修路。

  但是,江知县还是不同意。

  江知县让他回去好好想一想,切莫冲动。

  黎荞见状,只能暂时歇了心思。

  算了,等下次见面时再提此事。

  正事谈完,江知县便让望月楼的伙计开始上菜。

  他本想留黎荞一起吃饭,但看陶竹站在一旁跟木头人似的,他便善解人意的让夫夫两人离去。

  罢了,他一人自在,这对夫夫也自在。

  黎荞和陶竹两人出了望月楼,陶竹深深吸了口气,一回怕,但二回他淡定了。

  如同黎荞所说的那般,江知县是个好官儿,刚才那些话,那些措施,全都是为农人考虑。

  他本身也是农人一个,自是不怕。

  黎荞看他自动调整好了,不由笑了一下,但想到刚才的事儿,他问道:“我把银子用来修路,你怪不怪我。”

  陶竹闻言,拍着心口的手改为拍到了他心口:“为什么要怪你?那么多钱呢,若咱们拿了,指不定有多少人要说酸话。”

  “你拿出去修路,凡是在路上走的,肯定不好意思说酸话了。”

  “你当我不明白这个道理吗?我明白。”

  “再说了,就算是不明白,你这么做肯定有你的理由,我又怎会怪你?”

  “你问这话,是觉得我笨?还是觉得我会无理取闹?”

  黎荞被陶竹这一串话给逗笑,他抓住陶竹拍在自己心口的手:“我只是觉得这银子是咱们两人一起挣的,我没有与你商量便这般处置了,这样不尊重你。我错了,下次不这样问了。”

  “你尊不尊重我,我知道的。”

  陶竹看他这个样子,抿了下唇。

  树大招风,一下子要挣这么多银钱,也不知道以后会怎样。

  压力全在这人身上了。

  他能分担的,实在是不多。

  深吸一口气,他扬起一个笑脸:“这次我不计较了。”

  “竹哥儿大度!”黎荞立马笑眯眯的送上夸赞,换来陶竹的轻笑之后,他便晃了晃抓着陶竹的那只手:“接下来咱们去哪里?”

  “嗯……咱们去书铺。”

  陶竹想买圣上新出的小作文。

  黎荞把科举上的一切事情与他分享,他知道这小作文的重要。

  “中午啦,咱们该吃饭了。”黎荞用另外一手摸了摸肚子。

  “那先去吃饭。”

  陶竹改了主意。

  望月楼的饭菜虽然好吃,但吃了太多次,没有新意了,两人随意寻了个面馆,吃了鸡丝面。

  鸡丝面味道还不错,虽然比不上望月楼,但也对得起价格,吃过午饭,他们去书铺买了圣上新出的小作文。

  原本两人想要去找庄文的,庄文虽然在县学读书,但因为在县城有院子,所以庄文是走读,中午会回家。

  黎荞想让庄文给他解一下最近读书遇到的疑惑,但现在显然找不成了。

  夫夫两人买了些生活用品,便赶着牛车回村。

  走到一半时,阴沉的天放了晴,太阳出来了。

  黎荞早就在牛车上搭了一个架子,专门用来遮阳,此时他们不怕太阳。

  但刚出的太阳并不能让泥泞的道路变得干燥,所以一路上走的很慢,有的地段两人还得下牛车步行。

  黎荞深一脚浅一脚的牵着牛车往前走,忍不住对陶竹道:“这必须得修路,太难走了。”

  陶竹狠狠点头。

  从前他不觉得有什么,但感受过他家新房子的青砖地面之后,他就有些忍不了这种泥泞了。

  两人回到村子时已经是傍晚,他们直接去庄家找庄丰收。

  把今日江知县的计划告诉给庄丰收,庄丰收听得眉头紧锁,原来全县竟然种了这么多红薯!

  既然江知县给出了计划,那他按计划行事。

  他召集全村的人,准备集全村之力盖一个宽敞的红薯作坊。

  而黎荞和陶竹把牛车放回家里,然后去了朱家村。

  到了朱村长家里,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给朱村长,朱村长听完整个人都傻了。

  天下还能有这种好事儿?

  他反复确认:“真的要让朱家村也做粉条?”

  他的家人也紧张的看着黎荞,真的没有幻听么?

  黎荞再次点头:“是真的,知县大人这几日就会召集全县的村长商定此事,朱哥,从明日开始,你们村也建红薯作坊吧。作坊的大小按照你们村的人数来定。”

  朱村长:“!”

  天下真的有这种好事!

  他喜的手舞足蹈,双手胡乱挥舞了几下,嘴巴大张,除了哈哈哈笑,什么都说不出。

  恰好这时鸡窝里传来鸡叫声,这会儿他家养的鸡正在吃晚饭。

  他立马奔向鸡窝,哈哈笑着对黎荞道:“拿走,小黎,来来来,都拿走。”

  他的家人见状,也赶紧跑向鸡窝,要给黎荞捉鸡。

  黎荞哭笑不得:“不不不,你们给我一只就成了,多的我不要,你们知道我一向如此。”

  知道推不掉,所以黎荞便主动讲出他能接受的数字。

  “不一样不一样。”朱村长还处在狂喜之中:“这次你给朱家村的恩惠太大,一只鸡太少,配不上你!”

  黎荞:“?”

  多只鸡也配不上他啊。

  规矩不能破,任凭朱村长一家子如何劝,他都坚持只收一只鸡。

  朱村长一家子很无奈,虽然把他家的鸡鸭猪都送给黎荞也回报不了这份恩惠,但一只鸡也太少了!

  既然黎荞只收一只鸡,那他待会儿召集全村人开会,明日都给黎荞送鸡,一家一只。

  翌日上午,朱村长来了三柳村,他是来学习如何修建红薯作坊的。

  这个活儿找庄丰收就行了,他没去打扰黎荞。

  一直到了中午,他这才用板车推着全村人送的二十多只母鸡去了黎荞家。

  这是他们全村人的心意,黎荞必须得收,不然他们无法安心做粉条。

  朱村长盛情难却,再加上这是整个朱家村的人给的,于是黎荞收下了这二十多只小母鸡。

  一下子有这么多鸡,家里也不缺鸡蛋,不必跟其他村人一般舍不得吃母鸡,因此黎荞大手一挥敲定了午饭:

  大盘鸡。

  美味的大盘鸡让一家子吃的都很满意,小母鸡是吃粮食长大的,肉又香又嫩,再加上黎春桃的好厨艺,他们轻轻松松就消灭了三只小母鸡和二十多斤宽面。

  “这大盘鸡真妙啊。”黎大山捧着一碗冰镇酸梅汤一边喝一边拍了拍吃得鼓鼓的肚子。

  黎菽狠狠点头,黎荞家吃鸡要么是卤要么是做成大盘鸡,她自从回来,已经吃了好多次了,但至今没吃腻。

  不,她这辈子都不会吃腻。

  又是肉又加了那么多大料,这种好东西怎么会吃腻?

  黎荞听得这话,便道:“那明天中午还吃大盘鸡好了。”

  但黎大山闻言,竟是迟疑了:“可我又想吃火锅了……”

  被大盘鸡勾出来对重辣的想念了,说起来,自打天气热了,就再也没吃过火锅了。

  现在好想吃火锅,将切得薄薄的五花肉先在辣椒碟子里沾一沾,然后裹上芝麻酱,那味道可真是太绝了。

  “大热天的吃火锅,你不嫌热?”黎荞问他。

  “不热不热,大不了先捞到碗里,远离炉子吃。”

  和好吃的相比,他愿意忍受炎热!

  “竹哥儿,三姐,春桃,瑜宁,瑜安,你们想吃什么?”

  黎荞征集其他人的意见。

  “的确很久没吃火锅了。”陶竹也有些想了。

  黎荞见此,立马道:“无妨,可以搞个冷锅串串。”

  当然,串串就不需要了,只用冷锅就好。

  他解释了一下冷锅串串的做法,陶竹几个人听了,纷纷点头,这法子好。

  既能吃到美味的火锅,还不用围着炉子!

  当黎荞家探讨着明日的冷锅都放些什么菜色,当黎荞家日子风平浪静,每日研究吃吃喝喝时,三柳村和朱家村……不,准确来说,是整个县城的村子,都处在一种亢奋和躁动中。

  对于三柳村的人而言,黎荞让利,只拿半成的盈利,而且进红薯作坊的人变多,那他们挣的银子就变多了。

  但对于朱家村和其他村子而言,这不是挣的银子变多,这是挣的银子从零到有!

  去年其他村子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三柳村的人做粉条,今年不用眼睁睁看着了,今年他们可以加入进去了!

  三柳村、朱家村、县城的红薯作坊已经开始修建了。

  江知县制定好的各种计划,也在稳步推行中。

  县城红薯作坊虽然大,但也不可能把其他村子的人都喊去,每个村子的名额是有限的。

  江知县扒拉了一下各村的青壮年,大的村子给的名额多,小的村子给的名额少。

  至于每个名额的具体人选,全部抽签决定。

  江知县把粉条当做他升官的跳板,他不允许这块跳板出现纰漏,所以,哪怕是抽签这种事,他也亲自过问,免得出现不和谐的事情。

  在江知县密切的关注下,下面村子里的人不敢搞小动作。

  名额选定之后,三个红薯作坊建好,时间来到了夏末。

  天气依旧炎热,气温并没有下降,读书对黎荞而言依旧是个辛苦活儿。

  但如今黎荞不喊苦了。

  虽然江知县说他的名字会出现在圣上跟前,虽然他觉得七万两银子不至于引起府、省两级官员的注意,但是,他不习惯把自己的安危交给旁人。

  自己的安危,自己的家,当然靠他自己。

  所以,不管是读书还是修炼异能,他都比从前刻苦了许多,不会再因为天热而分心,该读书读书,该修炼修炼。

  之前是他懈怠了,穿越之后变得懒散了。

  这是不应该的。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话可真没错。其实,和上辈子比起来,现在能坐在自家宽敞的书房里读书,真的挺幸福的。

  在这种比较中,黎荞又找到了读书的乐趣。

  碰到不理解的不懂的,就记下来,每五日去找庄文一次,让庄文给他解惑。

  庄文满腹经纶,博览群书,对各种典故信手拈来,还讲的简单明了,他对庄文这个夫子可太满意了。

  庄文自打入了县学读书,比从前更为刻苦。

  因为在县学读书的秀才都要参加岁考,岁考不合格,那他就保不住廪生这个身份了。

  他看重的自然不是廪生所能拿到的粮食和银子,他看重的是这份荣耀。

  况且,因为县学的名额有限,岁考连续不合格的,十年内考不上举人的,那就不能待在县学读书了,得给新考中的秀才腾地方。

  庄文不想被赶出县学,自然很是努力。

  黎荞脑袋瓜聪明,观点新颖,他爱和黎荞探讨学问。

  探讨学问之余,他还会说起县学的一些事儿,甚至还会说一些八卦。

  比如说县学的最高负责人是白教谕,白教谕的大儿子白柚是位寡夫郎,白柚与白教谕关系不和,有一次竟是气得白教谕在讲课途中抛下一众秀才回家解决家事。

  当然,除了八卦,还有正事。

  村子里一些人家想在村子里办私塾,他爹让他寻合适的秀才,他其实早就寻好了。

  但是,怕村子里的人反悔,所以他就说还没选好。

  但是,看村子里如今的架势,过了这个冬天,那些想要办私塾的人家绝对不会反悔了。

  今年冬日挣一波大的,那明年更不心疼束脩了。

  不过,他最关切的还是黎荞何时来县城读书。

  之前按照黎荞的计划,要在秋收时读完三史三传,现在距离秋收没多久了,黎荞也的确将这几本书读的差不多了。

  那黎荞该来县城读书了吧?

  “文哥,再看看吧,家里日子太好,我舍不得。”

  每每庄文问起,黎荞便这般道。

  按照他之前的计划,他的确是想去县城读书的,他需要夫子。

  但现在,他犹豫了。

  红薯大丰收,全县农人为了粉条而亢奋,全县人都知道他会挣不少钱。

  这种情况下,他不想去县城读书了,他放心不下家里人。

  不过,他还是在县城买了院子,县城距离三柳村太远,他要经常在这两地往返,自从那一次他单独留宿在庄文家后,他每次来县城都是和陶竹一起。

  所以,在县城买个院子,那他和陶竹也能有个落脚的地方。

  万一哪天没来得及回村,那也能待在自己的地盘。

  这一处院子是王掌柜推荐的,很大,有八间房屋,有水井,也能放置牛车,若哪天他来县城读书,那陶竹可以在院子里做点心供应望月楼。

  买了这么一处院落之后,自然要装修一下,前主人只留下了一个空院子,想住进去的话,得买家具。

  而且,随着红薯快要成熟和外地商贩的到来,平城房价上涨了一些。

  平城的粉条生意很明显是长期生意,天南海北的商贩都会来。一些富人贵人也经常来平城尝美食,这两类人都有买房子的需求,于是平城房价就上涨了。

  黎荞买的这处院子不临街,搁以前一百两出头就能拿下,现在却是花了一百五十两。

  再加上家具,最后一共花了差不多二百两。

  好在他现在不差钱,这个钱能拿得出来。

  陶竹很高兴,在村子里盖了大房子之后,他和黎荞在县城也有家了。

  出于新奇,县城房子装修好了之后,他还特意拉着黎荞住了一晚。

  这种感觉对他而言很奇妙,他之前可没有过这种体验,以前每次和黎荞来县城,都是当天就回村了。

  现在和黎荞住在县城,这感觉太新鲜了。

  黎荞没想到陶竹能为这事高兴,看陶竹在各个房间转来转去,一双水眸转个不停,便忍不住从书房出来了。

  “是我影响到你读书了么?”陶竹立马问。

  “没有,我也想逛一逛,这也是咱们的家。”黎荞走到他跟前,牵住了他的手。

  十指相扣,陶竹笑了一下:“有一种不真实感。”

  他竟然也是县城有房的人了。

  “这才哪儿到哪儿,将来咱们在府城也会有房子。我加把劲,一定考上举人。”

  举人就有做官的资格了,与普通小百姓有了本质上的不同,所以举人能被称作老爷。

  虽然小官依旧会被人宰割,但做举人总比当普通小百姓强。

  “你不要有太大压力。”

  陶竹瞧着黎荞,忍不住用没被黎荞牵着的手抱住了黎荞的腰,他眸子里盛着担忧。

  他看的出来,最近这人比从前刻苦,每次他去书房送汤汤水水时,这人会下意识的抬抬手臂,晃晃脑袋,用这种动作来缓解身子的疲累。

  这说明在他去书房前这人一直在读书。

  是那笔巨额银子给这人压力了。

  本以为越有钱越好,可谁知道会是这样。

  “压力是有一些,但压力也是动力。”黎荞看着陶竹遮掩不住的担忧,便笑着低头亲了亲他的唇。

  “眼下这个局面,咱们不能决定什么,咱们只能跟着全县一起往前走,所以,不要纠结这个,咱们走一步看一步。”

  全县农人对挣银子的渴望。

  江知县对政绩的势在必得。

  这都不是他能喊停的。

  他现在能做主的,便是他的刻苦。

  况且,才七万两银子,真不至于入了大官的眼睛。

  “早知道这样,我宁愿你没做出粉条。”陶竹咬着唇,轻声道。

  这话很自私。

  但他现在的确有点怕。

  黎荞闻言,低头又亲了亲他的唇,眸底藏着心疼和愧疚。

  他现在异能二级,以他此时的战力,撂倒上百人不算什么。

  但他现在还没做好告诉陶竹的准备……

  无法与陶竹的眸子对视,他干脆将陶竹抱在了怀里:“过一天算一天,只要咱们俩在一起,那就很好。”

  陶竹:“……”

  他牙齿几乎要将唇咬出血来。

  明明这人的出发点是好的,结果现在竟成了这般局势。

  但他很快又笑了起来,是,只要能和这人在一起,那就不是最糟糕的。

  他重重的嗯了一声:“只要与你在一起,那我就不怕。”

  “竹哥儿真勇敢。”

  黎荞笑着夸赞,抱紧了他。

  今日的忐忑,来自于他实力不够,今后要更努力啊。

  在黎荞一日一日的刻苦读书和修炼中,日子飞快的溜走,一场雨落了之后,气温下降了。

  在全县农人的盼望中,红薯终于可以收获了。

  早就建好的三个红薯作坊,三柳村、朱家村、县城,这三个红薯作坊开工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咳,又是红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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