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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想买方子 郑家的难题

  无债一身轻, 黎荞和陶竹手牵着手,脚步轻快的回了家。

  到家之后,两人先是从陶罐里倒了两碗凉白开。

  刚才在黎粮家里, 他们俩说了太多话,嗓子都快冒烟了。

  怕黎粮王桂花又改了念头,所以两人水都没喝一口就匆匆离开了。

  夏季,凉白开并不凉,入口温温的, 而且也没有从井里刚拎上来的甘甜,喝起来没滋没味的。

  但能解渴便好。

  水划过喉咙, 把快要起火的嗓子安抚。

  黎荞把碗放下, 瞧着陶竹那张在油灯下多了几分柔和的脸,他有些不好意思。

  “咱们成亲之后,你每天忙的没有停歇的时候, 结果忙了这么久, 却只是给我还了债。”

  陶竹正低着头喝水,闻言一双水眸抬起瞧向他:“你这是要和我客套么?”

  “我是觉得给你的太少了。要不过两天咱们寻一个凉快的日子, 歇业一天,咱们去县城玩玩?”

  黎荞说着打量陶竹身上的穿着。

  陶竹头上的木簪子,是他亲手刻的。

  陶竹身上的褐色麻衣, 是向村里人买的麻布, 花钱找村人里做的。

  陶竹脚上的鞋子, 是成亲之后在做点心的间隙,他一针一线的做出来的。

  陶竹一双, 他一双。

  从头到脚纯手工, 还是粗布麻衣, 这个打扮太素了。

  “咱们去买新衣服, 再吃些好吃的,怎么样?”黎荞问。

  陶竹把碗放下,转而拉住了他的手:“咱们身上的衣服是新做的,不需要再买了。至于好吃的,春桃的厨艺就挺好,不用特意跑去县城。”

  “嗯,还是说……”陶竹抿了抿唇,脸上闪过一抹很淡的担忧:“你是不是嫌家里闷了?”

  这人从前是什么样子,他知道。

  现在这人每日与他待在一起,困在三柳村这小小的地方,日复一日做着重复的活计,这人是不是……

  “家里怎么会闷?家里可好玩了,我有多喜欢与你一起在床上玩,你又不是不知道。”

  黎荞笑眯眯的反握住陶竹的手。

  陶竹:“……”

  他心里那抹担忧,瞬间烟消云散。

  “县城那么远,走路又那么累,有那个空闲我宁愿关门与你在床上快乐一天。我是想让你歇歇,感受一下县城的热闹和花钱的快乐。”

  “……不如与你在床上快乐。”

  陶竹轻声道。

  他也喜欢与这人玩。

  黎荞望着他亮晶晶的水眸,哪里还忍得住。

  这一晚,两人玩的很尽兴,不用花钱的快乐,比花钱更美妙。

  翌日,陶竹醒来时,天色微亮。

  天气炎热,黎荞把床搬到了院子里,还罩上了一层轻薄的蚊帐。

  此时小风透过蚊帐钻入他和黎荞这小小的天地中,带着几分凉意。

  他不由往黎荞怀里挤了挤。

  他这一动,黎荞便也醒了。

  黎荞打了个哈欠,也察觉到了清晨的微微凉意,他不由抱紧了怀中人,大力抱着,脸颊还往人家的颈窝里蹭。

  他有些困,夜晚太短暂了。

  陶竹被他蹭的有些痒,但被他这般用力抱着,陶竹只是想笑,一点儿都舍不得推开他。

  陶竹甚至有了歇业的念头。

  与这人这般在床上躺一天,似乎也不错?

  正犹豫着要不要真的休息一日,门口传来了脚步声,紧接着,拍门声响起:“小叔!”

  陶竹:“……”

  算了,暂时没有休息的命。

  起床干活。

  很快,黎春桃也来了。

  早饭依旧是疙瘩汤,黎春桃做青菜疙瘩汤很有一手,黎荞陶竹黎大山都挺喜欢喝,连着喝了好几日也没腻。

  早饭刚过,小五来了。

  送走了小五,黎荞、陶竹、黎大山三人继续做点心。

  小五走了约莫一刻钟,一个身穿棉布长袍、身材犹如竹竿一般的中年男人出现在了院门口。

  他身后还有一个小厮模样的人牵着一辆牛车。

  “请问这里是黎小哥家么?”

  这中年男人站在门口,先是打量了一圈院子里的情形,看院子打扫的干干净净,且并没有乱摆乱放的杂物,这才掩下眼中的嫌弃,笑着问正在院子里劈柴的黎大山。

  “是。请问你是?”

  黎大山见这人脸生,好奇的看着他。

  “我是县城醉仙居的掌柜,我姓赵,想找黎小哥谈一谈生意。”

  赵掌柜笑呵呵的说道。

  “醉仙居?”

  黎大山睁大了眼睛。

  他当然不知道醉仙居,他虽然去过几次县城,但连路边摊上卖的吃食都没买过,更何况是一听名字就很高端的酒楼。

  但是,人家是掌柜诶!

  他忙对着棚子喊了一声:“小叔!”

  “来了。”黎荞应了一声,他已经听到赵掌柜的话了。

  他自是知道醉仙居的,这是县城仅次于望月楼的酒楼。

  不过,醉仙居和望月楼走的路线不同。

  望月楼是平价和高端相结合,连原身这样的穷书生都能去望月楼喝酒。

  但醉仙居只走高端路线,装修的富丽堂皇,只做富贵人的生意。

  是以,原身虽然在县城待了差不多十年,但并不认识醉仙居的掌柜。

  但这并不影响黎荞。

  他从棚子里出来,见赵掌柜已经进了院子,便让黎大山端来凉白开。

  他请赵掌柜坐下:“家里甚少有掌柜这样的人来,是以连粗茶都不曾准备,招待不周,还望掌柜见谅。”

  赵掌柜瞧了眼小板凳,微不可察的迟疑了一下,就没个高一点的椅子么?

  他瞥了眼旁边的木桌。

  见不算新的木桌擦拭的干干净净,陶碗也很干净,眼底的嫌弃这才少了些。

  他在小板凳上坐下,没有去动那碗凉白开,而是笑着对黎荞道:“是我贸然前来,黎小哥不觉得我叨扰就好。”

  “开门做生意,什么叨扰不叨扰。”黎荞仿佛没察觉到赵掌柜的嫌弃,笑着摇头,又问:“不知道掌柜的找我是想做什么生意。”

  “自是那青团。”

  赵掌柜开门见山:“听说青团是南边的点心,我也只是听说,并未见过,更没吃过。没想到望月楼竟开始售卖青团,我便让人打探了一番,知晓这青团是出自黎小哥之手,我便寻来了。”

  其实吧,他早就知道望月楼出售的点心是出自眼前这位黎小哥之手了。

  但是,甭管是沙琪玛还是大嘛花,都太平民,和醉仙居的气质不相符。

  不就是两样平价点心嘛,没资格进醉仙居。

  但青团一出来,他坐不住了。

  只看外表,就特符合醉仙居高端的气质。

  再尝尝味道,细腻软糯,瞬间就把平城这边的点心给比下去了。

  更关键的是,平城在此之前并没有青团。

  黎小哥这里的青团是独一份的,这种点心,完全有资格进醉仙居。

  于是,今天他坐着牛车,穿着普普通通的棉衣,慢悠悠的、远远的跟在小五后边。

  当时天色未亮,小五没瞧见他。即便是远远瞧见了,也不会当回事儿,毕竟他乘坐的是普通牛车。

  眼下,小五走了,他便过来了。

  “是青团啊……”

  黎荞了然。

  但随后一脸抱歉的道:“赵掌柜,要让你白跑一趟了,因为我和望月楼的王掌柜早就立了字据,我家的点心,在平城范围内,只能给望月楼供货。不然的话,我得赔偿他银子。”

  “若是你违约,需要赔偿多少银子?”赵掌柜并不意外,询问具体的数字。

  “违约的话,要赔偿给王掌柜五百两银子。”

  “就这?小钱。我给你出了。”

  赵掌柜一脸的不在意:“另外,我想买青团的方子,我出五百两买这个方子,如何?”

  黎荞:“……”

  一旁劈柴的黎大山,听见五百两这个数字,惊的差点儿把斧头劈到他的脚上,五、五百两银子?

  这是一座银山吧?

  “另外,如果你将来有什么新点心,我希望可以先卖给醉仙居,钱不是问题,关键是点心要独特,要出众。黎小哥,你意下如何?”

  “我觉得做人不能背信弃义。我既已与王掌柜立了字据,那就不能为了银子反悔。”

  黎荞说着笑了一下:“赵掌柜,别看我现在满身铜臭味,但将来我还是要读书的,我不能自毁名声。”

  一个青团方子只给五百两银子?

  想什么美事呢。

  他和陶竹现在卖给王掌柜一个青团能挣十一文,若是卖五万个青团,那就能挣出五百两银子。

  五万个青团,看似很多,但若是一日做三百个的话,半年时间就够了。

  所以,这是把他当傻子么?

  一边说五百两的赔偿金是小钱,一边又只肯给五百两买方子,今日份笑话有了。

  “这样吧,我再加五百两,一千两,如何?”

  赵掌柜竖起手指头,对着黎荞晃了晃。

  他眼底难掩嘲讽和惊讶。

  他可是打探清楚了,知道这黎小哥从前是个什么性子,这会儿突然表现的重诺守信,是想多要些钱?

  黎荞摇头,很是坚决,毫无动摇:“不是钱的事儿,王掌柜是个实在人,立字据的时候就提高了点心的价格当做买断费,他没亏待过我,我又怎能为了银钱毁约。”

  “一千五百两。”

  赵掌柜又竖起了五根手指头。

  黎荞微笑:“赵掌柜,抱歉,我只能给望月楼供货。”

  “我再加五百两,你若是答应,我今日就把二千两现银送来。”赵掌柜竖起两根手指头晃了晃,特意在现银两个字上加了重音。

  够了哈,拿乔也得有个限度,再高的话,那他就甩袖走人了。

  黎荞脸上的笑不变:“很抱歉,真的不是银子多少的问题。”

  “行,黎小哥高义。”

  赵掌柜笑了,他对着黎荞拱了拱手,站起身便走。

  厉害了。

  他倒要看看,这黎小哥留不留他!

  “赵掌柜慢走。”黎荞也起身送客,清秀的脸上依旧带着笑,丝毫没有开口留人的意思。

  赵掌柜:“?”

  他脚步迟缓了起来。

  “这会儿太阳还没有升高,的确适合赶路,不然等太阳到了头顶,你们的又是牛车,没个遮阳的地方,那这一路回县城,着实有些难熬。”

  黎荞很体贴,提醒赵掌柜走快些。

  赵掌柜:“……”

  走就走!

  傻子,发财的机会都不要,想来将来读书也读不出什么名堂,活该一辈子窝在这山沟沟里卖点心。

  赵掌柜气冲冲的走了,黎荞瞧着牛车远去,转身进了院子。

  黎大山凑了上来,他的心在滴血:“小叔,那可是二千两银子啊!”

  “小傻子,让你跟着你竹叔读书你不读,看,这会儿被忽悠了吧。”

  黎荞摇了摇头,见陶竹从厨房里出来,便道:“竹哥儿,你给大山算算账。”

  “啊?”黎大山懵逼,挠了挠头,不解的看向陶竹。

  陶竹轻轻一笑,开始给他算账。

  二千两银子,看似很多。

  但把这账细分到每一个青团上面,那这钱就不多了。

  “咱们只要老老实实的卖个三四年青团,那就能挣到这么多钱,他想拿二千两银子直接把这方子买走,这是把咱当傻子了。”

  他说着轻轻哼了一声。

  这赵掌柜才是傻子呢,连他都忽悠不住,更何况是黎荞。

  别说是二千两,就是二万两他都不卖。

  他要当传家的方子,一代一代卖下去。

  黎大山:“……”

  他心虚的看向黎荞。

  黎荞指了指他:“你是我大侄子,麦芽糖的生意将来肯定要传到你手里,从今天开始,你给我好好学算账,免得被人坑了都不知道。”

  “是。”黎大山乖乖应下。

  他刚才的确像是个傻子……

  不过,想到他竹叔刚才给他算的账,他忍不住又嘿嘿笑:“青团竟然能挣这么多钱,太厉害了!”

  “谁让咱们这里没有。虽然味道的确不错,但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大家伙儿以前没吃过,觉得新鲜。”黎荞道。

  在他上辈子,青团只能算是区域点心,没有跟螺蛳粉般在全国范围内大爆。

  青团能在平城能卖的这般好,很大一个原因是这里没有类似的糯叽叽点心。

  “反正我觉得青团的味儿不错,我和我娘都特喜欢,李瓶婶儿和浅哥儿也喜欢。”

  黎大山觉得他小叔的话不太对。

  青团能卖的这么好,当然是因为好吃啊!

  “说起浅哥儿,这几日怎么没见他过来?”

  陶竹有些奇怪。

  赵二妞身上的天谴事件如此玄乎,郑浅浅竟然没有来找他八卦一下。

  “浅哥儿的确好几日都没来了。”黎荞也有些奇怪:“正好咱们中午要吃卤面,我去他家买几斤猪肉。”

  “我去吧,我去瞧瞧。”

  陶竹道。

  他是小哥儿,与郑浅浅更有话聊。

  于是,陶竹拎上一个柳条编的篮子,他拿了四个青团用麻布包裹着放入篮子,然后去了郑屠户家。

  原本一刻钟就能回来的,结果他这一去就去了小半个时辰,等他回来,黎荞立马从棚子里出来:“怎么去了这么久?快坐下喝口水。”

  陶竹的确有些渴了,他摆摆手,示意他自己倒去。

  从陶罐里倒了碗凉白开,他解了渴,然后才道:“我帮着浅哥儿炖了个大骨头,所以回来的晚了。”

  “他家还没吃早饭?”黎荞惊讶。

  这太阳都升的老高了。

  “吃过了。”陶竹说着轻轻叹了口气:“他这几日没出门,全是在捣鼓猪肉的吃法。”

  “嗯?”黎荞不解。

  正推着石磨磨糯米粉的黎大山也看了过来,就浅哥儿那个爱涂脂抹粉的样子,大热天的,竟然愿意在厨房待着?

  “郑叔不是在镇子上卖猪肉么,整个镇子只有他一家卖猪肉,所以生意一直都很好。”

  “但半个月前,镇上又出现了一家肉铺,这家肉铺比郑家的猪肉便宜,另外还卖些青菜鸡蛋之类的,开业那日就抢了郑家一半的生意。”

  “如今半个月过去,郑家的生意一天不如一天,关门吧,不甘心。继续开门,两天下来一头猪还能剩下大半,这么热的天,肉卖不完的话很容易臭掉,”

  陶竹想到浅哥儿愁眉苦脸的样子,忍不住又叹了口气。

  “那怎么不降价啊?”

  黎大山忍不住问:“人家降,他们也降呗。”

  他想的很简单,能赚钱就好了嘛,总比不赚强。

  “不过,浅哥儿折腾猪肉干啥?”

  “郑叔不想直接降价,但肉又卖不出去,所以他就想把一部分肉做成熟食,以生肉的价格卖熟食。这也算是变相的降价。”

  陶竹解释。

  现在郑家是郑屠户领着大儿子在镇子上卖肉,二儿子和他媳妇下地干活。

  所以,做熟食这个活计落在了郑浅浅、赵亭和他大儿媳身上。

  这三人在家里捣鼓猪肉的各种做法。

  不过,郑浅浅不会做饭,赵亭和他大儿媳的厨艺都一般,准确来说,是他家所有人的厨艺都一般,所以就算是把一部分肉做成了熟食,生意依旧不咋样。

  但总算是好上了那么一些,毕竟把肉做成熟食需要调料和柴火,他们以生肉的价格卖熟食,多多少少还是有人愿意买的。

  可谁知道从昨日开始,新开的那个肉铺也开始卖熟食了。

  这把郑家人给气的要死。

  但有什么办法,总不能把人家的铺子给砸了,于是,郑家人只能苦练厨艺,想折腾出些新花样。

  “刚才我给大骨头调了味,告诉他们做法,希望能帮得上忙。”

  陶竹道。

  “竹叔,你的厨艺好,这次的大骨头绝对卖的很好!”

  黎大山对陶竹信心满满。

  “不一定,浅哥儿说了,那家卖的熟食味道也很好。”陶竹并不乐观。

  他的厨艺也只能做些家常菜,他没信心能胜过对方。

  “……那这真的很麻烦。”

  黎大山这下子没话说了。

  对方的招一套接着一套,这是要非得挤兑死郑家的肉铺么?

  “算了,我能帮的有限,我继续做丰糕去。”陶竹喝完了水,把买来的五花肉拎入厨房。

  黎荞想了想,也回棚子里做豆沙。

  卖熟食,郑屠户这一招不错,奈何对方能模仿。

  想要把肉铺继续开下去,郑屠户必须得拿出对方模仿不来的东西。

  嗯……他倒是有个想法。

  快中午时,黎春桃来了。

  她干活麻溜,很快就蒸了满满两大锅面条,足足有二十多斤。

  五花肉切成片,炒得香喷喷的,再搭配上芹菜豆角,这卤面只看外表就很有食欲。

  黎荞口味重,喜欢吃辣的,他把辣椒油的方法教给陶竹,陶竹做出了一个能拌万物,哪怕是拌鞋底都好吃的辣椒油。

  此时,他盛了满满一小盆面条,又加入几勺陶竹做的万能辣椒油,一口面咽下去,味道当真是绝了。

  陶竹说在家里就能吃的很好,这话绝对没错。

  黎大山在黎荞的带动下,也开始吃辣椒油,不过,他不敢放那么多,只加了一勺。

  把辣椒油拌匀,然后他一筷子下去,半碗面条没了。

  把嘴巴里的面条咽下,他忍不住对黎春桃道:“小姑,你这厨艺可以去摆摊了,太好吃了!”

  “我厨艺一般,是竹哥的辣椒油做的好。”

  黎春桃笑了笑。

  “是黎荞教我做这个辣椒油的。真正厉害的是黎荞。”陶竹看向黎荞,水眸亮晶晶的:“最最最厉害的就是他了。”

  黎荞被他这几个最给逗笑:“我也是从书上看来的。”

  “我将来也要让我孩子读书,只要他有小叔一根小指头的厉害,那将来就吃喝不愁了。”

  黎大山现在非常崇拜黎荞,他小叔这一身本事都是从书上得来的,书这个东西可太有用了。

  他是不可能再去读书了,但他的孩子可以!

  他将来一定要让他的孩子走他小叔的老路。

  这般想着,他起身又去盛了一碗面条,一大碗面条,他两口就吃完了。

  “读书的确有用。”黎荞赞同这句话:“就像是浅哥儿家的情况,我在一本书上看到过如何做腊肠,若是把卖不出去的猪肉做成腊肠腊肉,那能存放很长时间。”

  腊肠腊肉其实也是南方那边的吃食,而且他搜了搜原身的记忆,没发现有腊肠腊肉这两样吃食。

  有也没有关系,除了腊肠腊肉,还可以做烤肠。

  相比较腊肠腊肉,还是烤肠更常见些,火爆全国,街头巷尾,随处可见。

  “腊肠腊肉?”

  陶竹惊讶。

  黎大山和黎春桃也看向了他。

  什么是腊肠腊肉?

  “待会儿我去一趟浅哥儿家里,竹哥儿,咱们一起,我说,你做。”

  黎荞道。

  “春桃若是想看,可以跟过去。但大山你守着家,等做出来了,带回来给你吃。”

  黎荞对黎大山道。

  “好!”

  黎大山赶紧点头。

  他对美食的具体做法并不感兴趣,他对成品有兴趣。

  于是,午饭过后,黎荞和陶竹带着黎春桃去了郑屠户家里。

  *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有点忙,只更这么多了,明天多更一些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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