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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7章 到达边城,异能的能力 边城现状,常总兵,形势不是很乐观

  陶竹站在路旁, 看黎荞的马车被淹没在车队之中消失不见,但他没有走,一直到车队末尾的那辆牛车变成一个黑点, 他这才收回了视线。

  抿下了唇,他低头裹紧了身上的披风。

  然后红着眼眶有点失魂落魄的进了城。

  要一个月见不着黎荞……

  回到马车中,他依靠着车厢,双手紧紧攥着身上的披风,在寒风中站立了太久, 他有些冷。

  片刻之后,察觉到这样还是有些冷, 他便扯了扯身后披风上的帽子, 准备把帽子带上。

  他可不能冻出病来,昨晚黎荞一再的叮嘱他让他照顾好自己,他可不能让黎荞在外还放不下心。

  但是, 帽子一扯动, 轻微的重量感传来。

  嗯?

  他有些意外,帽子里有东西吗?

  不应该啊。

  他坐着马车来城门口时是带着帽子的, 当时帽子里什么都没有。

  他扭过头,左手将披风帽子扯到了肩膀上,右手伸到了帽子中。

  冰凉的触感传来, 凉的他不由颤了一下, 他更惊讶了, 他这是摸到冰块了吗?

  他帽子里什么时候有一个冰块?

  刚才他怎么一直没发觉?

  是全部思绪都在黎荞身上吗?

  想到黎荞,他有些失神, 愣了足足十多秒才意识到他的手还在抓着一个冰块。

  轻轻呼了口气, 他将帽子里的冰块拿了出来, 不过, 等看清楚手中的冰块,他不可置信的睁大了水眸。

  他手里握着的不是一个冰块,而是两个,这两个冰块只有葡萄大小,而且冻的并不彻底,表层是冰,里面是水,水还在晃动。

  更重要的是,这两个冰块一个是陶字,一个竹字。

  冰块的形状是他的名字:陶竹!

  这是黎荞放进去给他的小惊喜吗?

  可在来城门口的路上他是戴着帽子的,当时帽子里绝对不可能有这两个小冰块。

  不然他一定能发现的!

  所以,这是什么情况……

  当然,他知道这一定和黎荞有关。

  除了黎荞,没有人会这么逗他。

  可黎荞是怎么把这两个冰块放在他帽子里的,在这一刻之前,他完全没发现这两个冰块。

  而且,两个冰块分明是刚刚冻上的,随着他手的晃动,冰块里的水也在晃动……

  垂眸盯着手中的冰块看了好一会儿,一直到手被冰的生疼了,他这才把冰块放到了膝盖上。

  马车很快就到了家门口,黎学请他下马车,他盯着冰块看了看,又放回到了帽子里。

  若是放在怀里,这冰块肯定要融化的。

  今日气温虽然低,但一路回来,冰块里的水一直在晃动,还没彻底冻上。

  等进了院子,黎小睿黎长风黎云帆三个小家伙正领着黎二宝和橘哥儿玩滑板车。

  黎二宝和橘哥儿年纪小,对滑板车还处在新鲜阶段,三个年纪稍微大一点儿的哥哥便领着他们俩在前院玩。

  看他回来了,几个小家伙丢了滑板车朝着他冲来,抱着他的大腿问见着黎荞了没。

  他挨个揉了揉他们的小脑袋,一一回答,他见着黎荞了,他还得了一个黎荞送给他的小礼物呢。

  当然,最后这句他是在心里说的。

  让几个小家伙继续玩,他回了自己房间,拿了一根棉线,他将两个冰块串在一起,然后搬出人字形梯子,将小冰块挂在了廊下的灯笼上。

  屋子里温度太高,会让这两个精巧的小冰块融化,不能挂在屋子里。

  挂好之后,他站在廊下,仰头盯着两个小冰块仔细打量。

  恰好一阵风吹来,小冰块随风飘动,碰撞在一起,叮叮作响。

  他眉间顿时闪过忧虑。

  若是碰见了大风,两个小冰块撞一起,会不会撞的缺胳膊少腿?

  毕竟这两个小冰块太精致了,一笔一划又清晰又迷你,很脆弱的。

  越想越担忧,他又上了人字形梯子,将两个小冰块摘了下来。

  最近天气冷,西跨院那边池塘里的冰一直未融化,但过几天就说不定了,因此,这两个小冰块还是别放在屋外了。

  但也不适合放在暖房。

  他拿着两个小冰块去了家里的冰窖。

  还是放在冰窖最合适,这样等黎荞从边城回来都不会化掉。

  从冰窖里出来,他回了房间,坐在自己的小书桌前,他翻出一个空白的册子,然后开始磨墨。

  黎荞让他每天都写日记,把他每日都做了什么详细写下来,他今日光是为了这两个小冰块就耗了不少神。

  这人到底是什么时候把两个小冰块放入他帽子里的?

  而且,这几日黎荞只要在家,他就和黎荞形影不离,黎荞是什么时候做这两个小冰块的?

  陶竹一颗心在为了小冰块甜蜜,此时坐在马车中的黎荞,掌心也有两个小冰块,不过,他这两个小冰块是他的名字:

  黎荞。

  既然决定要在回来之后找个合适的时机将异能之事告诉给陶竹,那首先得让陶竹感受一下异能的神奇。

  于是刚刚趁着所有人不注意,他操控水珠在陶竹身后组成了陶竹两字。

  今日天气冷,这两个字很快就上冻了。

  上冻之后,他操控着两个小冰块沿着陶竹身上的披风,悄悄潜入了陶竹的帽子。

  陶竹一颗心全在他身上,根本没发现这点儿小异样。

  这会儿陶竹应该正在奇怪这两个小冰块从何而来吧?

  有这两个小冰块为媒介,他坦白时比较好开口。

  盯着掌心的黎荞两字看了一会儿,他将这两个小冰块也放到了自己帽子里。

  他并不怕帽子将冰块捂化,因为他现在是用异能操控着这两个字。

  腊月底的时候,他异能由六级升到了七级。

  一级异能时,他不能操控自然界的水。

  捉鱼时还得靠着他自己凝出来的泡泡去偷袭河里的鱼儿。

  二级异能时,他能操控自然界的水,但这个是有范围的,当时他只能操控方圆十五米内的自然界的水。

  三级异能时,他能操控方圆三十米内的自然界的水,同时能调动身体里从自然界吸收的能量,可控制这些能量在体内游走,消除疲劳。

  四级时,方圆六十米内的自然界的水,他都能随意调动。

  异能升到五级之后,方圆六十米变成了一百二十米,并且掌控了新技能:他可以从一切含水的物体中抽取水分。

  同时,攻击速度、范围、持久度等都有大幅度的增加。

  一级异能时,他能听到方圆十五米范围内普通人听不到的细微声音。

  每升一级,这个数字就会翻倍。

  到五级时,他能听到方圆二百四十米范围内的各种声音。

  但到了六级,这个数字开始翻三倍,也就是变成了方圆七百二十米。

  现在他的异能是七级,他能听到方圆两千一百六十米范围内的各种声音。

  当然,虽是异能者,但说到底还是人。

  在这个范围内,他听力比普通人好上很多,但也没神奇到能听到两千米内的所有声响,比如说两千米外老鼠洞内的声响,这种就太细微了,他听不到。

  不然他早就被折磨的无法正常入眠了。

  伴随着听力范围的扩大,他的水珠所能到达的范围也扩大,与听力范围一模一样。

  也就是说,以他为中心,方圆两千米内,他的水珠可自由行动,哪里都去得。

  至于他现在所能操控的自然界水的范围,比水珠稍逊一些,因为这个能力并没有随着升级而翻三倍,依旧是两倍两倍的翻。

  现在,在他方圆四百八十米范围内的自然界的水,他都可随意操控。

  这个范围与他自己凝出来的水珠相比,着实差的有些多,因此,他平日里更爱动用他自己凝出来的水珠。

  而且,他的水珠不管去哪里,他都能模糊感知到那里的大概情况。

  他有这么神奇的异能,而且现在气温不高,方便他行事。

  此次边城之行,他一定要在保全自己的前提下为大盛做些什么,以战止戈,只有将胡人给杀绝望了,那才能防止更多的将士受伤甚至是丢掉性命。

  去年刚进入腊月时气温猛的下降了一波,但到了腊月底,气温明显上升了一些,没有那种即便躲屋子里也冷到骨头缝里的奇寒了。

  但天气依旧挺冷的,家中池塘里的冰一直没化,盛京城外那些大河、沟渠、池塘里的冰也没化。

  黎小睿整日嚷嚷着要出去滑冰,当然,这个要求被他否了。

  他整日忙忙碌碌,不可能亲自带着他们几个小娃娃去城外滑冰。

  但其他人带着他们几个去,他是一百个不放心。

  他宁愿多下几场雪,让黎小睿几个在家门口滑雪打雪仗玩雪橇也不愿意他们去滑冰。

  说起来,今天冬天着实下了几场大雪,去年这时候农人已经在辛苦的浇灌麦子了,但今年农人还在家中过年。

  他一路行来,水泥路两边的农田中只有刚冒出地面的翠绿麦苗,偶尔能看到几个正在挖野菜的农人。

  但灌溉的,一个都没有。

  这个冬天,老天爷仁慈了一回。

  很快到了中午,但车队没有停下,运了这么多活物,要尽可能快的赶路,不然光是每日的喂食就让人很头大。

  下午,为了尽快赶到驿站,避免露宿野外,车队的速度明显提升了不少。

  就这样走走停停,当第四日中午时,车队终于到达了长城地界。

  这里有一个名叫关堡的军事重城,原本有三万驻军,现在被调去了边城两万,只余下了一万人驻守。

  现在边城全城戒严,关堡虽然还没达到家家户户闭门不出的程度,但凡是途径关堡的任何人和车,都要受到严格的盘查。

  黎荞哪怕是盛鸿的钦差,也在关堡耽搁了一个多时辰,守城的将士放行之后,车队继续北上。

  走了不足十里地,长城便到了。

  和黎荞记忆中的那个古老建筑差不多,他出了马车,坐在车辕上抬头四顾,细细感受这个防御工事的伟大。

  不只是他,车队里的差役、包括近卫队的队员,都忍不住抬眼打量眼前这个堪称奇迹的宏伟建筑。

  城墙之上,有士兵在迎着呼呼的寒风站岗。

  很快,有一身穿银色铠甲的小将策马而来,这是长城大敬门的守将,想过长城,依旧得经过严密的检查。

  这位身穿银色铠甲的小将名叫齐爽,只是六品小官,大盛虽然没有明显的重文轻武,但武官的待遇、官职着实比不上文官。

  大敬门守将才是区区六品官。

  齐爽恭敬的向黎荞以及同行的几位官员行礼,他眼神热切,见礼之后,话虽是朝着黎荞说的,但眼睛却是忍不住看向车队里那些家畜。

  “黎大人,下官得搜检一番才能放行,请您见谅。”

  “应该的,你带人检查吧。”黎荞微微一笑,指了指长长的车队,让齐爽随意搜查。

  齐爽大声的应了一句是。

  但他还未来得及抬步,前方出现了哒哒哒的马蹄声,紧接着,一道洪亮的声音传来:“齐小子,可是小黎大人到了?”

  这一嗓子,将在场所有人的视线都吸引了过去。

  黎荞也抬眸看了过去。

  只见一个留着络腮胡的彪形大汉正骑着快马飞奔而来,黎荞盯着他标志性的胡子,知道这是边城的总兵常无常到了。

  果不其然,齐爽立马为他介绍,语气中带着明显的崇敬:“黎大人,这是常总兵,一身力气无人能敌,在前日的战事中,他一个人杀了一百多个胡人!”

  “猜出来了。”

  黎荞嘴角翘起一个弧度。

  其实他和常无常有过一面之缘。

  这个常无常别看只有三四十岁的模样,其实已经五十岁了,他天生神力,个子也高,十岁时就跟着盛钧上了攻打胡人的战场。

  靠着一身无人能敌的力气,他成功获得了一个著名的称号:索命黑无常。

  之前胡人第一次犯边时,他恰好休假回盛京,结果被胡人闯入城内,死伤不少无辜百姓。

  盛鸿罚了他三个月俸禄,但没有动他的总兵之职。

  现在大盛跟着盛钧上过战场且老当益壮还对胡人比较了解的老将,已经不多了。

  盛鸿让其戴罪立功,他这几年将边城守的挺好,去年打的胡人不能越过边城前的那条河,今年胡人大疯狂,成功越河,但边城依旧牢固。

  盛鸿对他的能力还算满意。

  就在黎荞在脑中搜寻这位常总兵的消息时,常无常已经来到了车队跟前。

  他从马背上跳下,铜铃一般的眼睛一扫,立马就锁定住了黎荞。

  他哈哈大笑了起来:“小黎大人,幸会幸会。总算能和你这位圣上跟前的红人话一话家常了。”

  黎荞盯着他一米九的个头,拱了拱手,笑着道:“常大人此言折煞晚辈了,晚辈对大人仰慕已久,今日这般近距离与您接触,悬着的心总算落了地,有您这样的守将在,大盛边城无忧啊。”

  “你这年轻人说话就是好听,我喜欢!不过,边城可不是我一个人撑起来的,那是咱们大盛的精锐拿血和命换回来的。”

  常无常继续哈哈大笑,笑声犹如撞钟般洪亮。

  他和黎荞都是正三品,现在黎荞这位在盛鸿跟前堪比半个皇子的红人以晚辈自居,态度谦和,这让他心情不错。

  不过,真正决定他心情的是黎荞身后那一溜几乎看不到尾的车子。

  他咧了咧嘴巴,下巴朝着车队点了点:“小黎大人,我也不和你瞎客气,你身后这些就是圣上赏给众将士的年礼吧。”

  “正是。”黎荞笑眯眯的点头:“一共是三千一百头猪,三千只羊,两万只鸡,五千坛美酒,五千斤药材。另外还有五千斤粉条。”

  他将此行所带的主要物资报了一遍,并且每一样物资具体是谁出资的,他也特意表明了。

  在出发的前一晚,陶竹听他讲了有关边城将士日子艰苦的事迹,便提出想捐一些粉条。

  粉条对平民而言,依旧是难得一尝的美食,边城的普通士兵肯定没尝过粉条。

  现在盛鸿赏了这么多家畜,届时军营里的厨子肯定不搞油炸,只会大锅炖。

  大锅炖肉,这怎么离得了粉条呢。

  必须安排上。

  城北红薯作坊每日都开工,所以除了供应自家铺子外,家中还有上万斤的粉条储备。

  他也觉得粉条不错,便连夜找了车子,又向盛鸿报备,顺利的带了五千斤粉条过来。

  “小黎大人慷慨啊!”

  常无常听完黎荞这话,一脸感慨,他忍不住抬起蒲扇般的大手,准备拍拍黎荞的肩膀。

  上次他回京时恰好碰到了大朝,他只来得及认一认黎荞这位红人,没时间打招呼。

  现在黎荞的慷慨终于温暖到边城了。

  三十万斤煤炭,五千斤粉条,就这份大方,哪个皇帝不喜欢?

  他不是皇帝也喜欢!

  不过,在自己的铁掌落在黎荞肩膀上的前一刻,他动作顿住了。

  小黎大人的肩膀好单薄啊。

  哪怕里面穿着裘衣,外面披着厚厚的披风,但和他的手一对比,也显得有些弱不禁风。

  他嘿嘿一笑,收回了自己的大掌,而是朝着黎荞拱了拱手:“我代边城十二万将士谢过大皇子、四皇子、七皇子以及小黎大人、徐大人、孟大人、庄大人。”

  “这一批物资来的及时,下面的兄弟盼了许久了。”

  “当然,最应该谢的是圣上。”他说着朝着盛京方向拱了拱手。

  “不错,最应该谢的是圣上。圣上虽身在盛京,但心中日日都牵挂着边城,边城一应事务他都亲自过问。将士的吃住、赏银以及恤银等,圣上异常关注。”

  “边城将士们的付出,圣上都看在眼中,记在心间。”

  黎荞也朝着盛京方向拱了拱手。

  这一番话,听的常无常心中暖呼呼,但又压力大。

  盛鸿对军饷、战场上杀敌所得的赏银、恤银这三个对普通士兵极为重要的银子一向看重,不允许层层克扣,他身为总兵,他能切身感受到盛鸿对普通士兵的重视。

  手下的兵生前身后都被安置的妥妥当当,他自然是高兴的。

  但现在圣上对边城关注到事事过问的程度,他身为总兵,压力山大啊。

  “圣上的体恤,众兄弟都感受到了。小黎大人,废话就不多说了,赶紧让齐小子搜查之后咱们进城,一帮兄弟都等的嗷嗷叫了。”他嘿嘿笑着道。

  “这是自然。”

  黎荞示意齐爽赶紧动手搜查。

  齐爽自己的人手太慢,常无常挥了挥手,让他的人手也上前帮忙。

  又花费了一个多时辰,此时天已经擦黑了,搜查终于完毕。

  车队又动了起来,越过大敬门,来到了边城地界。

  长城与边城只有五里地的距离,两边是连绵的丘陵,只有一条水泥路铺就的主道通往边城,而且一路上有士兵把守。

  迎着夜晚的风,在路上奔波了整整四日之后,黎荞一行人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边城名叫慷宝县,因为位置特殊,所以不管是城门还是城墙都修建的很高,足足有十多米。

  全城戒严,家家户户都不许出门,大街上只有巡逻的士兵。

  军营在边城的正北方向,紧挨着北门,车队从南门而入,走了不到两刻钟,便来到了军营门口。

  军营的常驻士兵原本只有三万人,现在猛增到十二万,不少民居被征用了,普通百姓整体迁往南门。

  占了一部分民居,这才勉勉强强容纳十二万将士。

  军营里面到处都是燃烧的篝火,将军营照的亮堂堂的,有荷枪实弹的小队士兵在军营里巡逻。

  黎荞以及同行的几位官员并不住在军营,他们住在军营旁的驿站。

  将此行所带的物资交给了常无常,完成交接手续之后,常无常热情的邀请黎荞几人前往驿站吃晚饭。

  现在全城的民用铺子全部关门,这个点儿想吃饭,只能去驿站或军营。

  但军营特殊,闲人不得随意进出,这吃饭的地点就只能在驿站了。

  驿站厨子的手艺一般般,但好歹是热汤热饭菜,而且有肉有蛋的,在吹了一日冷风啃了两顿干饼子之后能吃上热饭,黎荞真的很满意了。

  在饭桌上,常无常聊了一些边城的现状。

  最近几日胡人进攻的频率由每日改为了平均两三日一次,而且,胡人不仅仅是围攻边城了。

  胡人还想悄悄越过长城,深入大盛内部。

  而长城那么那么长,在长城上防守的将士得一日十二个时辰都全神贯注,以防止胡人偷袭。

  所以现在全体将士都被胡人折腾的身心俱疲。

  胡人去年遭了蝗灾,再加上年前天气骤冷了一段时间,不少牛羊被冻死。

  于是胡人就疯了,好几个部落联了手。

  之前胡人曾经入主中原,建立了大一统的王朝,这个王朝灭亡之后,胡人退回草原,分裂为好几个部落。

  这几个部落平日里谁都不服谁,你争我抢,想要恢复先祖大一统的辉煌。

  但到目前为止,全都失败。

  这几年形势不好,特别是去年,于是这几个部落就联手了。

  因此今年胡人的进攻特别猛烈,而且还持久,从去年入冬开始,小规模骚扰+大规模攻城接连不断。

  幸好去年入冬前圣上往边城派了五万人手,不然的话,这个冬季还真一定能扛下来。

  至于边城内部,全城戒严之下,为了保障百姓的日常生活,每隔三日,由军营的士兵带着蔬菜粮食以及一些生活物资挨家挨户的敲门售卖。

  为了防止内部出乱子,常无常宁愿用这种麻烦的方式也不让百姓自由走动。

  当然,边城的经济本就不行,很多百姓常年在温饱线上挣扎,现在封了城,种地的不能出城,打工的、做生意的不能开铺子,所有人都断了收入来源。

  因此,军营售卖的蔬菜粮食物资啥的属于半卖半送,根本不赚钱。

  这个补贴的钱,由盛鸿出。

  至于军营里边,药材和大夫是够的,因为盛鸿在年前又调了一批大夫过来。

  说到这批大夫,常无常忍不住感谢黎荞,这是医学馆培养出来的,虽然医术不精,但应付日常的包扎、止血、接骨、护理等足够了。

  若是没有黎荞建医学馆,那盛鸿肯定要抽调整个盛京和暨北省的大夫,这么一来,这两地百姓看病求医就受到影响了。

  常无常的夸奖,黎荞很是谦虚,表示他当初也是了他自己。

  常无常见状,对他夸的更厉害了,这种有能力又大方还谦虚的年轻人谁不喜欢?

  他甚至还提到了刚才的水泥路。

  有了这水泥路,从盛京到边城的官道好走了许多,哪怕是下了雪,也很快能清理出来。

  于是边城的物资就没断过,保障了民生,边城这才封了几个月都没乱。

  黎荞:“……”

  他只能尬笑着转移了话题,问起了士兵们的三餐以及保暖问题。

  常无常这才止了话头,回答他的问题。

  士兵们的三餐嘛,不好不坏,这么多人吃饭,肯定不能顿顿白面馒头,更不可能顿顿有肉。

  目前士兵们的三餐以杂粮为主,不管是馒头还是饼子,都是杂粮搀着白面,杂粮多,白面少。

  只有打了胜仗,白面才会多一些。

  至于蔬菜,冬日里的蔬菜就是萝卜白菜配着一些干菜,平日里油水还算可以,打了胜仗之后油水会足一些。

  至于肉,年夜饭大家伙儿的伙食是白面馒头、饼子配着添了猪油渣的大锅炖菜。

  胡人知道大盛有过年的习惯,所以年底那段时间日日都进攻,特别是年三十那晚,更是来了一场大规模的攻城战。

  因此众将士也没心情过年,盛鸿也早就预料到了这种情况,年后才派了黎荞过来犒赏众人。

  这一顿饭完毕,夜已经深了。

  黎荞对边城以及胡人的现状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常无常给盛鸿的奏报很正式,书面语言所提到的事儿肯定不如饭桌上的聊天详细。

  黎荞心情有点沉重。

  不少将士在大年三十丢了命,受了伤,胡人真该死啊。

  而且,胡人现在几个部落联手,这的确难办。

  驿站条件简陋,边城的驿站只有二十多间瓦房,连个二层楼都没有。

  而且瓦房年岁旧了,从外面看很是破旧。

  待进了屋子,虽然烧着火炕,但窗户以及墙体都漏风。

  甚至,他还听到了老鼠的动静。

  炕上的被褥,也有淡淡的霉味。

  就这条件,若是被陶竹知道了,肯定会心疼。

  但他在末世混过,对这些不挑剔,他让黎满将他自己的被褥从马车上抱下来,等黎满铺好被褥,他也洗漱完毕了。

  躺在暖烘烘的炕上,他闭上眸子睡觉。

  一切等明日再说吧。

  今日常无常对胡人那边的情况只是简单提了提,明日他出城去实地考察一番。

  胡人可恶,他此行一定得为大盛的将士做点什么。

  不过,高志远还在边城,不知道高志远知不知道他来了边城。

  应是不知道。

  现在家家户户都出不了门,更何况高志远还没有任何消息来源。

  六皇子在去年过了年之后就去西闪省了,但高志远一直巴巴的守在边城,高志远应是不知道此事儿吧。

  高志远一心想要救下六皇子好立功,为此连去年的大蝗灾都没有搭理,可盛平十五年都过去了,现在是盛平十六年。

  高志远在边城守了一年多,毫无所获,不知道此时是什么心情。

  此行他要不要顺手解决了高志远……

  不,高志远在边城待这么久,一直没回盛京,以高志远罗里吧嗦还爱骂骂咧咧总是无能狂怒的性子,高志远若是想起了什么,应该会弄一个新的小册子。

  他应该先搜一搜高志远有没有写新的小册子……

  但这个难度有点高。

  他的水珠只能模糊感知到一地的情况,寻找小册子这种精准的活计,他的水珠办不到。

  ……

  迷迷糊糊的,黎荞睡着了。

  这一路上因为陶竹不在身边,他经常待在马车中独处,于是他疯狂修炼异能。

  这四日来,他就睡了不到八小时,此时是真的困了。

  等黎荞再醒来时,天还黑着。

  不远处的军营中传来整齐划一的跑步声。

  众多士兵这段时日被折腾惨了,所以早晨的训练只剩下了跑步这一项。

  他静静的听了一会儿,察觉到旁边屋子里的官员起床了,他也坐起身来准备起床。

  驿站的早饭不算丰盛,烙的葱花饼,白粥,小咸菜,连个鸡蛋都没有。

  显然,昨晚的肉蛋是专为他们一行人接风洗尘才有的。

  他身为三品大员都吃的如此简单,怪不得昨日齐爽和常无常瞧着那些家畜时都双眼放光呢。

  齐爽和常无常虽然是官儿,特别是常无常,虽然与他一样都是三品官,但这俩人吃住在军营,与普通士兵一样吃的是没有多少油水的大锅饭。

  边城的条件果然艰苦啊。

  刚吃过早饭,常无常便来了。

  胡人是大前日攻的城,规模还挺大,出动了大约一万多人。

  昨日常无常接到了八十里外一小队胡人想要越过长城但被全歼的消息。

  按照胡人的习惯,要么今日攻城,要么明日攻城。

  但大规模的攻城应该不会这么快,就算是这两日攻城,那也肯定是小规模的骚扰。

  这种小规模的骚扰不足为虑。

  但是,胡人每次攻城,甭管规模大小,都很疯狂,大盛这边每次都会有士兵战死。

  常无常今日过来,是希望黎荞今日就宣读圣旨,然后中午就将那些家畜给宰杀了,好让众将士吃顿好的。

  若是错过了今日,一些士兵肯定尝不到这些家畜了。

  军营里常年无肉,自打这次圣上要犒赏全军的消息传来,所有人都很兴奋很期盼。

  可大前日以及昨日,一些士兵的期盼永远停止了。

  他们战死了。

  为避免还有士兵遗憾而去,这肉,是越早吃越好。

  常无常这话让黎荞心情沉闷,他放弃去城外的计划,接受常无常的提议。

  检查边城一应事务的职责,先往后稍稍,让众多将士吃上肉才是他最应该做的事儿。

  他和常无常去了军营。

  军营里有房屋,有帐篷,根据功能不同分为好几个区。

  十二万人呢,这么多人,没有那么大的校场能同时容纳所有人,所以黎荞宣读圣旨时不需要召集全体将士。

  把军营里大大小小的将领以及一些表现英勇功劳比较多的士兵召至校场就行了。

  因为此行的犒赏不仅仅是让将士们吃顿好的,还有论功行赏。

  年前的战事如此密集,立了功的人,该及时给与奖赏,免得众多将士失望心冷。

  常无常很快就将人喊来了,黎荞拿出了盛鸿的圣旨。

  圣旨上也没有特别的内容,大意就是众将士守护大盛江山辛苦了,大过年的,大家伙儿应该吃顿好的,圣上一直惦记着每一位勇士。

  接下来就是根据军功给与奖赏。

  这份军功单是常无常报上去的,大多是赏银子,少量的底层士兵升了官,至于原本身上有官职的,也有简单的调动。

  黎荞一边宣读,一边观察下面众人的脸色,不是盛鸿不信常无常,但冒领军功这种事太常见了,又不能明着打常无常的脸,盛鸿让他核对此事,他现在只能通过表情细微的变化来侧面印证一下。

  一通圣旨宣读下来,他没在众人的脸上发现什么异样。

  校场上众人脸上都挂着笑,心情愉快。

  拿到赏银或升了官的,心里美滋滋。

  没拿到的,今天有肉吃,同样心情不错。

  他便收起圣旨,笑眯眯的让常无常找人开始宰杀家畜。

  三千一百头猪,三千只羊,两万只鸡,这足够全体将士都吃上肉。

  当然,得轮着来,一批一批的吃饭。

  军营的厨子没那么多。

  当常无常的命令吩咐下去之后,整个军营都喧闹起来了。

  所有士兵都在欢呼,终于可以吃肉了!

  昨晚那些家畜就放在军营门口,士兵们得到消息之后,只要没有巡逻任务不站岗的,都忍不住跑去军营门口观看。

  肉啊,好多肉啊!

  黎荞听着满军营各式各样的嚎叫,嘴角不由露出笑意来:“常大人,咱们去伙房看看?”

  “只要小黎大人不嫌脏不怕血腥,那咱们这就过去。”

  常无常哈哈一笑,侧身示意黎荞先行一步。

  “自然不嫌脏,我在乡下长大,见惯了屠宰家畜的场面。”

  黎荞笑着道。

  “小黎大人身居高位却不避讳出身,这份坦荡,实在是令人佩服啊。”

  常无常闻言,不由又高看了黎荞几眼。

  他身为武人,其实不爱和文官打交道,毛病多,矫情。

  可小黎大人这个状元郎,他当真是越看越喜欢,读书人的通病一点儿都没有,而且浑身上下全是优点!

  “出身这种事情,遮掩有何用?天下谁人不知我黎荞出自三柳村。常大人,即便我脸皮厚,也经不住您处处夸奖啊。”

  黎荞是真的有点无奈。

  “啧,我说的是实话,又不是无中生有。”

  常无常说着,指着伙房的方向道:“从校场到伙房需要经过病号房,咱们去那边看看伤员吧。”

  “的确应该探望一下。”

  黎荞闻言正了正神色。

  病号房有二十多间,每一间都很大,而且挺干净,住的人虽然多,但里面没有什么奇怪的气味。

  里面是大通铺,好在是火坑,所以伤员的保暖不是问题。

  这二十多间屋子里,每一间里面最少有三位老大夫和十多个很年轻的小大夫。

  这些小大夫全都出自医学馆。

  医学馆第一批二百名学徒,几乎都被调到了这边,城外的分馆那边也调了一些成绩优异的过来。

  这些学徒干活麻溜,勤快,态度也好,不惧怕这些伤员,也不会给伤员甩脸子,深受常无常好评,昨晚常无常是夸了又夸。

  这些学徒表现的之所以如此好,是因为陶竹给他们做了心理培训,而且每人还给了不少补贴。

  他们每个人年纪都不大,让他们来边城进军营,他们心中肯定会惧怕。

  陶竹便心理安抚和银子安抚双管齐下,这才有了让常无常和众多伤员的好评。

  伤员们根据伤情,分布的屋子不同,黎荞观察他们的脸色,伤情重的,自然是一脸痛苦,愁绪满面,个别人甚至还眼眶通红,正悄悄抹眼泪。

  他们不仅身子正在遭受折磨,心里也盛满了苦涩。

  像是一些断腿、断手、伤了眼睛亦或者是其他身体部位受伤的残疾者,他们伤好之后就得离开军营,虽然圣上会给抚恤金,但突然由四肢健全成了残疾,他们心中自然痛苦。

  黎荞默默的看着,他没有进去,只是站在门口观察这些伤员的神色。

  都是大盛的好儿郎,结果现在只能躺在病床上……

  看完了这些伤员,他这才和常无常一起往伙房走去。

  “小黎大人,你觉得这些受伤的兄弟如何?”

  常无常个子比黎荞高了不少,黎荞垂着眸子,他不得不稍稍弯腰,一双铜铃大眼仔细打量黎荞的神色。

  “嗯?”这个问题有些奇怪,黎荞有些疑惑,下意识扭头去看常无常。

  于是映入他眼帘的便是常无常那双堪比牛眼的大眼,还有古铜色脸庞上那不易察觉的小心翼翼。

  一个彪形大汉露出这份忐忑模样,他不由眨了眨眸子,干嘛?

  *

  作者有话要说:

  异能全是我的私设,宝子们看个乐呵,不要较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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