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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到达京城 在路上

  废掉周明盛之后, 黎荞便没了大的牵挂。

  但还有一个高志远。

  虽然陶竹一直说高志远之所以去陶家提亲只是为了找人干活,但直觉告诉他,高志远盯上陶竹绝对别有用心。

  但是, 他和陶竹形影不离,连晚上睡觉时陶竹也得钻他怀里,只要他不抱着陶竹,那陶竹很容易惊醒。

  这种情况下,他没法套高志远麻袋。

  正大光明的打上门去, 这更不行。

  周明盛差点儿逼死黎春桃,他有正当理由上门找茬。

  可高志远只是曾经去陶家提过亲, 他若是因此事去高家仗势欺人, 那他在众人心中的形象肯定会变成恶霸。

  为了一个高志远毁了名声,他没那么蠢。

  但这事儿像是一根刺扎在他身上,他想拔出来。

  要不干脆直接弄死高志远得了。

  心里冒了这个念头出来, 可惜的是, 他没机会,因为出发的时间到了。

  冬日赶路要考虑到下雪的情况, 所以九月底就要出发。

  他只能收了心思。

  算了,以高志远的能耐,闹不出什么大事。

  现在黎家人很好。

  曾经日子不顺的黎春桃黎大忠, 现在小日子都甜甜蜜蜜。其他黎家人的日子也都很好。

  三柳村也很好。

  除了红薯作坊, 还可以做腊肉, 村子里的玉米也供应望月楼,再加上平日里养鸡鸭卖给鸭货作坊, 所以大家的收入很稳。

  日子富了, 大家伙儿有了更高的追求, 私塾刚建时, 很多人报名纯粹是为了凑热闹。

  可现在黎荞庄文都中了举人,三柳村的学习热情一下子就高涨了起来。

  中举好哇,和县衙、县学里那些官员称兄道弟,而且其他镇子的大小地主也纷纷登门祝贺。

  一下子就跨阶级了,这种风光谁不想有?

  眼下私塾的黄夫子曾是黎荞的私教,而且黎荞还不藏私,大大方方的公布各种学习小窍门。

  在这种氛围下,谁不盼着自己的孩子也能跨阶级飞上枝头。

  读书真的有用,必须读书!

  村人愿意让自家的孩子读书,黎荞很满意,读书的确有用,哪怕考不上科举,在日常生活中也大有用处。

  现在三柳村不再是从前那个一年到头也没几个外乡人的小山村,三柳村发展的这么快,村人的知识和眼界也得跟上。

  平城也发展的很不错。

  大量外地商贩的到来让平城各行各业都热闹了许多。

  不过,过了年之后,江知县的三年任职期限就满了,他早就开始领五品官员的俸禄,明年他离开平城是板上钉钉的事儿。

  明年平城该换新知县了。

  但圣上曾经为粉条写了小作文,赞美平城跳出了谷贱伤农米贵伤民的怪圈,平城富裕了没几年,圣上肯定不会派一个贪官过来霍霍百姓。

  所以,对于平城的未来,黎荞也不担心。

  一切都好,九月底,黎荞陶竹坐上牛车,在亲人村人的抹泪相送中,与庄文、徐瑛、孟月随着韩家的商队,踏上了前往京城的路。

  黎荞陶竹两人带的是黎二山和黎夏。

  黎小睿太小,离不开黎大山和郑浅浅,黎家其他人,成年的是家里的顶梁柱,没成年的年纪又太小,所以看来看去还是黎二山和黎夏合适,不大不小,也没成亲,正正好。

  同行的人员多,到了京城之后几家居住在一起,有什么事会一同行动,陶竹身边有人相陪,因此黎荞没有多带人。

  庄家跟去首府时一样,庄文带了庄泉周芸庄园三人。

  徐瑛带上了沈画。

  那日沈画拒绝了徐瑛的提亲,徐瑛又急又难过,他去沈家之前真没想过沈画会拒绝他这一情况,但心里的难受是实实在在的,他想娶沈画,非常想。

  此次去首府,沈画没与他一起,他其实是有些不习惯的,因此回来之后便惦记着去沈家提亲。

  现在沈画拒绝他,他又难受又自责。

  但走是不可能走的,本来就是他对不起沈画,所以,冷静下来之后,他向沈画承诺成亲之后他住在沈家,不回徐家。

  但也不是入赘。

  徐家人这些年给他的关爱和支持不是假的,他割舍不掉家里人,但又确确实实想与沈画成亲,为避免沈画受委屈,他便有了婚后他住在沈家的提议。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情况,若是此次中了进士,身上有了官职,那不管是留在京城还是外放,他和沈画都不用回徐家。

  总之,他不会让沈画受委屈。

  徐家人过河拆桥的行径,让整个沈家都气得要死。

  但徐瑛是个不错的孩子,而且沈画年纪的确不小了,于是沈学正和沈夫人一不做二不休,让徐瑛立了这辈子都不会让沈画受委屈、不让徐家人为难沈画的字据,然后便匆匆在沈家给徐瑛沈画办了亲事。

  沈学正和沈夫人是看着徐瑛长大的,尤其是最近几年,徐瑛一直住在沈家,他们了解徐瑛的性子。

  现在徐家人逼得徐瑛不想回徐家,那徐瑛就住在沈家好了,他们就当是多了一个儿子,而且沈画也不用离家。

  至于会不会惹来外人的嘲笑,这点儿沈学正和沈夫人已经懒得想了。

  世人就算是笑,那也是笑徐家。

  他们多了个儿子,画哥儿也过的顺心,外人想嘲笑就嘲笑吧,影响不了他们的日子。

  既然徐瑛和沈画已经成亲,两人是新婚夫夫,那徐瑛入京参加会试,沈画自然要同行。

  除了沈画,徐家人也在。

  此次跟着徐瑛入京的,依旧是徐瑛的叔叔和哥哥,一共十人,比去首府时还多。

  徐家人和沈画互看不顺眼,但当着众多外人的面,双方只是互不搭理,并没有当众起争执。

  孟月原本不想参加会试的,他根基真的太薄弱了,他觉得他此次能考上举人纯粹是走了狗屎运。

  但是,黎荞徐瑛庄文都要参加会试,他便改了主意。

  他必须去,他不想落单。

  中了举之后,不少人前去孟家送礼,亲戚也比从前热情了百倍,无数人想赞助他入京参加会试。

  但他拒了众人的礼。

  今年他家的红薯卖了不少钱,于是他买了辆牛车,又问徐瑛借了银子,然后带上他大哥和小弟入京考试。

  他此前去府城考试时都是住在徐家,去首府也是住在徐家,虽然他也交车费、伙食费,但他那点银子根本支付不了徐家人给他提供的待遇。

  此次要带上他大哥和小弟,他不好意思再蹭徐家的车子,便自己买了辆牛车,又借了银子,打算入京后单独居住。

  他能考上举人,徐瑛助他良多,感谢的话已经说了无数次,但此时他小小举子无力报答这份情谊,他只能记在心间,等有机会了再回报。

  韩家人手本就少,这次又多了黎荞四个举子,所以韩家只运送五十辆马车的粉条,好腾出人手照顾黎荞等人,顺带也能减轻负担,路上走的快些。

  韩宁想的很简单,黎荞想要慢慢走,那商队就会跟着慢慢走,但若是黎荞有快速入京的需求,那商队必须得有快速入京的能力。所以此次少运送一些粉条,以保障车队能满足黎荞的不同需求。

  车队一行人加起来,共有一百多辆车子,这些车子在平城-府城的官道上排成长队,迎着九月底的寒风去了府城。

  到了府城之后,黎荞庄文孟月徐瑛四个人先是去府衙给公据盖章,正事儿办完,他们又拜访了明知府。

  没有在府城多停留,他们继续赶路。

  出了府城便是颠簸不平的土路,车队的速度慢了下来。

  此次走的不是去首府的那条官道,但颠簸感依旧,牛车在这种道路上行驶,根本没办法读书。

  黎荞不想变成近视眼,但会试在即,他只能见缝插针的读书,吃饭时,住客栈时,道路不那么颠簸时,总之,他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

  黎荞的刻苦很容易感染到其他人,孟月徐瑛向他学习,也见缝插针的读书,他们俩年轻,身子撑得住。

  但庄文不行。

  坐在车子上摇晃一天,到晚上时他身子跟散架了一般,累的只想睡觉。

  读书一事,他真的有心无力。

  他无比庆幸自己此次跟来了,若是三年后再考,那他的状态只会更差。

  出了河西府,车队进入河东府的地界,越过河东府便出了原河省。

  古代赶路没法跟黎荞上辈子时相比,哪怕走官道,也有走半天都看不到一个村子的情况。

  若是韩家自己的车队赶路,那通常都是啃干粮,能凑合就尽量凑合,但现在有了黎荞这四位举子,那车队每日都要生火做饭。

  这天中午,车队离开官道,在一处小河边停下休息。

  该做午饭了。

  陶竹把铁炉子从牛车上拎下来,黎二山抱着装有菜刀、油盐等调料的铁锅,黎夏搬着小桌子、案板,三人去了河边。

  黎荞要看书,由他们三人做午饭。

  虽然是在野外,但陶竹不想凑合,所以锅碗瓢盆、米面、干菜、调料带的很是齐全。

  庄家、徐家、孟家也都开始做饭。

  庄家和孟家都是自己做饭,徐家和沈画带的有下人,他们不必亲自动手。

  徐瑛也在看书,沈画和徐家人相看两相厌,便带丫鬟小秋过来找陶竹。

  “竹哥,你要做什么饭?”还未走到陶竹身边,沈画便问上了。

  “做卤面。”

  陶竹正在往陶盆里舀面粉,闻言头也不抬的说了一句。

  黎荞怕他辛苦,每次都说随便做个大锅炖菜就行,但他不想省事儿,黎荞又是赶路又是读书,他想让黎荞吃得好些。

  为了能有新鲜蔬菜吃,他拿黄豆生了豆芽,而且昨日路过一个镇子时他还买了猪肉,有肉有菜,完全可以吃卤面。

  “哇,我也想吃。待会儿咱们一起吃吧,张婶儿蒸了米饭,配菜是白菜炒腊肉。”

  张婶是他家的厨娘,他专门带上了。

  “行。”陶竹笑着点了头。

  沈家的腊肉是三柳村的人做的,味道不错,他和黎荞都爱吃。

  他也带了腊肉,但腊肉吃之前得先煮一煮,他要做卤面,有些腾不开手。

  其实他带了两口锅,但黎荞饭量大,黎二山饭量也不小,所以这两口锅都得用来蒸卤面,没法煮腊肉。

  眼下和沈画一起吃饭,那正好了,黎荞除了卤面还能吃上腊肉。

  “小秋,你去告诉张婶,让她多做些。”沈画对小秋交代了一句。

  等小秋走了,他便走到陶竹身边,打算给陶竹帮忙。

  在他抑郁的两年多里,他其实想了很多。

  想来想去,他觉得当初郑浅浅说的话很对,他需要做些什么,这个做,并不一定是给徐瑛做什么,他想给自己找点儿事。

  一方面是打发时间,免得一颗心整日都在徐瑛身上。

  另外一方面,他是真的想学点儿什么。

  他柚哥自小就学如何管理庄子、铺子,如何种庄稼,但他自小吃吃玩玩,一直围绕着徐瑛转悠,活脱脱的废物一个。

  他不想再当废物,他要改变。

  于是,他学了厨艺,学了针线,还学了如何管理铺子和庄子。

  不过,他厨艺一般,比不得陶竹,只能打打下手。

  “你歇着就好,有二山和夏哥儿呢。”陶竹摇头。

  “反正我也没事做。”

  沈画捋起了袖子。

  看黎夏准备去洗豆芽和猪肉,便也要去洗。

  陶竹见此,便没再拦他,等他和黎夏一起回来,两人的小手都被河边冰的红红的。

  “去烤烤火。”陶竹一边和面一边道。

  黎二山已经把炉子生起来了,准备先烧一陶罐热水泡茶喝。

  沈画应了一声,蹲在了炉子前,准备帮着烧火。

  黎夏则是去切猪肉,他厨艺不如陶竹的好,他只负责干这些杂活。

  沈画拿着烧火棍在地上乱画,眼睛却是望向了自家马车那边。

  徐瑛坐的是他家的马车,没坐徐家人的马车,此时徐家人正站在他家的马车前对着徐瑛说些什么。

  他嘴巴不由抿了起来,脸蛋上也全是不满。

  徐家人太可恶了,非得挑他表哥读书的时候说话吗?不知道他表哥在忙正事么!

  “只要徐瑛的心在你身上就行了。我看徐瑛挺有主见的,你别担心。”

  陶竹顺着沈画的视线望了过去,忍不住出言安慰了一句。

  沈画闻言收回了视线,撅着嘴巴哼了一声:“随便他,就算是他要听徐家人的话,那也没关系,大不了我学柚哥。”

  “不能这样想,感情是经营出来的,徐瑛现在待你如何?”陶竹问。

  反正以陶竹看到的来说,徐瑛待沈画比从前上心了很多。

  从前是沈画围绕着徐瑛转,什么吃的玩的有意思的,沈画全分享给徐瑛。

  徐瑛也会回应,不会敷衍,但当时徐瑛只是把沈画当表弟看,亲近不亲昵。

  可这一次去京城,是徐瑛围绕着沈画转了。

  从前沈画下马车时都是直接蹦下来,现在是徐瑛在马车下放一个凳子,他牵着沈画的手让沈画踩着凳子下来。

  而且,徐瑛去哪儿都是牵着沈画的手。

  吃饭时也是主动给沈画夹菜盛汤,要知道从前都是反着来的。

  沈画撇了撇嘴巴:“他待我还行。”

  “既然还行,那就好好处着,你们俩已经成亲了。”

  “我那是不甘心。”沈画嘴巴又抿了起来。

  他当时拒绝徐瑛,是他真的怕成亲,但徐瑛保证的那么好,还愿意立字据,当然,更重要的是他自己不甘心。

  他喜欢徐瑛那么多年,现在徐瑛终于提亲了,若他真的拒绝了,那他这辈子肯定留有遗憾。

  他想嫁给徐瑛试试。

  “我嫁给他是为了不留遗憾,若他以后待我不好,那我就与他和离,我又不是非得在他这棵树上吊死,柚哥是我榜样!”

  陶竹:“……”

  默了默,他夸道:“你这种心态很好,从前的确是徐瑛不对,你该晾晾他。”

  “不过,就算是做好和离的准备,那也要好好经营。感情是经营出来的。”

  “好,竹哥放心,你和柚哥都是我的榜样!”

  沈画笑嘻嘻的道。

  他竹哥和柚哥都是蜜里调油,看得他羡慕极了,若是他和徐瑛也能变成这样,他又怎么会和离。

  他只是时刻提醒自己,要留一条退路,不能把心思全放男人身上。

  很快,午饭做好。

  徐瑛和沈画端着饭食过来,两家一起吃午饭。

  在野外比不得家里,现在是冬季,小风吹过来饭食很容易凉掉,所以他们速战速决,很快就吃完了饭。

  庄家和孟家也是速战速决,至于韩家的车队,他们更简单,只是就着热水啃馒头饼子。

  午饭过后,黎荞回马车上看书,陶竹黎二山黎夏负责刷锅刷碗。

  车队很快又动了起来。

  道路颠簸,无法读书,黎荞便从车厢里出来与陶竹一起赶车。

  他用一个大披风将他和陶竹包起来,这大披风是出发前陶竹特意缝的,帽子也很大,可以将他们俩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张脸。

  这样赶路,黎荞很愿意,要么是他靠着车厢,让陶竹坐在他怀里,要么是两人并排而坐,他抱着陶竹或者是身子歪在陶竹身上。

  反正官道狭窄,很少出现两辆车子并行的情况,再加上这个季节路上行人不多,所以黎荞很大胆。

  况且,就算真遇见了人,那只需要一个人将脸遮起来藏披风里就成。

  就像是现在,他和陶竹并肩而坐,他大手抓着陶竹冰凉的手揉搓了几下,然后拿出上好的羊脂膏仔细的涂抹到陶竹的手上,涂抹完了,这才与陶竹十指相扣,整个身子都歪到了陶竹身上。

  昨晚住的是客栈,他没有睡,通宵看书,虽然上午补了觉,但此时吃饱之后还是有些困。

  “你睡会儿。”陶竹挺直了背,好让他靠的更舒服些。

  “那你靠着车厢,这样会舒服些。”

  黎荞的确想补觉。

  于是陶竹往后挪了一下,身子靠着车厢,黎荞靠着他肩膀,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黎荞个子比他高,很快就睡的有些不舒服,出于本能,黎荞身子往他怀里倒。

  他便将腿盘了起来,让黎荞枕着他的大腿。

  黎荞只醒了一瞬,立马就适应了这个姿势,他高大的身子蜷缩成一团,脸对着陶竹的小腹,身上裹着厚厚的披风,鼻息间满是陶竹的气息。

  他很快又睡的香甜。

  再醒来时,天都快黑了。

  困意彻底消散,他枕着陶竹的腿,身子随着牛车的颠簸时不时晃一下,耳边是马蹄声和马车牛车行走时发出的细微声响,偶有人声,片刻之后,他伸出手戳了戳陶竹的肚子。

  “醒啦?”

  陶竹立马把披风掀开一角。

  冷风灌了进来,他不由缩了下脖子,陶竹见此,立马又把披风给盖严实了。

  他忍不住笑了笑。

  这一觉睡的舒爽,昏沉的大脑清醒了。

  但身子也僵的厉害。

  他一边把腿从披风中伸出去活动,一边伸出手圈住了陶竹的脖颈。

  陶竹明白他的意思,低下头去亲他。

  他抱着陶竹倒在了车厢内。

  车厢里铺着厚褥子,昏暗暗的,裹在披风里,他和陶竹接了个吻。

  这个吻不含欲望,他只是单纯的想和陶竹亲昵,等一吻结束,两个人紧紧抱在一起,没说话,只是手牵的更紧些。

  离开熟悉的家乡,前往陌生的京城,舟车劳顿,前途未卜,他只能拿出所有的刻苦。

  在这种情况下,能有陶竹在,那一切都是值得的。

  牛车晃晃悠悠,哪怕没有人盯着,也老老实实跟着前面的马车走,这一走很快就离开了原河省,进入了暨北省。

  时间来到了十一月,他们已经走了一个月。

  因为每日都要生火做饭,所以车队走的比较慢,按照这个速度,他们走到京城时已经是腊月了。

  天气越来越冷,还下了雪,这个世界的雪很大,动不动就是半米厚。

  这种雪天无法赶路,只能留在客栈。

  留在客栈时,黎荞更是昼夜不歇的读书,距离京城越近,他心里越焦虑,他底子太薄了,除了刻苦他没有选择。

  好在他是异能者,体力好,扛得住这种刻苦。

  陶竹除了心疼他,便是照顾他好的起居。

  好在今年的雪不多,第三场雪落下来的时候,走了两个月的车队,终于来到了京城。

  *

  作者有话要说:

  一百章了,感谢所有出现过的宝子,感谢走到这里的宝子,给大家发个小红包,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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