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盘哇小说>古代言情>独宠夫郎【完结】> 第79章 黎荞的文章 又是案首

第79章 黎荞的文章 又是案首

  放榜的地方依旧在考棚外。

  这天早上, 黎荞几人不紧不慢的吃了早饭,然后步行前往考棚。

  他们到时,考棚前已经围聚了不少人, 徐瑛、孟月也早早到了。

  和考试时一样,徐家人都来了,二十多个人待在徐瑛身旁,看的黎荞立马止住了脚步。

  寻了个靠墙的角落,他们六人停下, 等待放榜。

  身为此届的风云人物,黎荞不过去, 徐家人自会过来。

  那些拜访过他的考生也都围了过来。

  一群人将黎荞陶竹、黎大山郑浅浅、黄有名父子围在了角落里。

  此次的案首毫无悬念, 但黎荞的文章到底写的啥?他们费了不少脑细胞也没憋出具体的措施,黎荞第一个交卷,难不成黎荞又给平城农人寻了一条发家致富的路子?

  “黎兄, 都这个时候了, 你透露一二又如何?”有人忍不住道。

  “是啊,黎贤弟, 你想出来的法子最终还是要用在平城农人身上的嘛,你就先告诉大家呗。”

  “我此次没有写新的挣钱法子。”

  黎荞摇头,终于透露了一点点。

  “咦?没有写具体的挣钱法子?”

  “啊……没写?”

  “你不是说唯有写了才能比旁人多走一步吗?”

  ……

  听到他这话的人, 立马七嘴八舌的开问。

  明明是黎荞教给他们的法子, 结果黎荞自己没用?

  “情况不一样, 所以此次没写。”黎荞保持微笑:“具体的就不透露了,诸位, 等放榜吧。”

  “那知府大人一定要将你点为案首啊!”

  “对对对, 我现在可太好奇了, 求求知府大人了。”

  ……

  黎荞:“……”

  别。

  千万别。

  他不需要这份荣誉。

  如同其他考生所想的, 只要他不作死,那他可以一路通关站到圣上跟前去。

  所以,他真不需要再出风头了。

  一直站在风口上,他压力大啊。

  孟月和徐瑛见状,对视一眼,只能苦笑。

  此次的策论文章,黎荞只告诉给了陶竹,连黄老先生都没有告诉。

  若是明知府没有把黎荞点为案首,那黎荞此次到底写了什么,就只有黎荞陶竹和知府大人知道了。

  不远处,有考生忍不住小声嘀咕。

  “该不会是乱写一气,所以此时不好意思告诉众人吧?”

  黎荞明显要飞,那些看他不顺眼对他不服气的考生再不敢跟考前那般大声哔哔,不敢肆意的阴阳怪气。

  他们只能小声猜测。

  “八成是这样,不然的话,怎会不敢告诉众人呢?”

  “嘿,既然这样,那知府大人是不是有可能不把他点为案首?”有人心存希望,想拿下案首之位。

  “只要不是写的太差,知府大人肯定把他点为案首,毕竟圣上在抬他呢。不过,若真的写一般,那知府大人肯定不会把他的文章贴出来了。”

  “啧,这怎么行,所有考生都等着看他的大作呢!”

  “那待会儿见机行事,若他真是案首而且知府大人也没把他的文章贴出来,那就一起制造舆论。”

  有人定下了计划。

  大不了把平城那一套谣言再来一遍呗。

  就算是逼,也要把黎荞此次的策论文章逼出来。

  ……

  在众人的翘首以盼中,九点钟时,府衙的几个衙役终于来了。

  与县试不同,因为参加府试的考生比较多,所以只公布一张黄榜。

  上了黄榜的,那就是过了此次的府试。

  没有上榜的,那便是没过。

  离衙役们近的书生,使劲往衙役手中的托盘上瞧,想知道上面到底放了几张纸。

  可惜的是,黄榜太大,把整个托盘都遮住了,根本瞧不见黄榜下面的情形。

  真是急死人了!

  黎荞没往前面挤,反正他肯定能过此次的府试。

  孟月和徐瑛以及徐家人都往前挤去,他们俩可不确定自己一定能过,因此这会儿都很紧张。

  几个衙役分工合作,敲锣,放鞭炮,热热闹闹的把气氛搞起来之后,一个衙役开始往考棚外的墙壁上刷浆糊,准备张贴黄榜。

  黄榜上的字比较大,再加上此次的名字多,所以黄榜有一米多长,得两个衙役一起往墙上贴。

  但随着黄榜从托盘上离开,黄榜下面压着的纸张暴露在挤在前面的考生眼中。

  黄榜下压着东西!

  “快看,肯定是黎荞的试卷!”

  “看来黎荞就是此次的案首!”

  “知府大人真是贴心啊!”

  “不知道此次黎荞的文章能不能服众!”

  ……

  一时间,竟是有过半的人去看托盘,而不是去瞧衙役手里的黄榜。

  黄榜上,名字顺序自左往右,左上角的是第一名是此次的案首。

  反正大家伙儿都已经知道黎荞是案首,所以张贴黄榜的衙役没卖关子,很干脆的把黄榜贴到了浆糊上,再用手抹一抹,让黄榜贴的更牢靠些。

  贴完之后,几个衙役没去关注众多考生,而是在黄榜旁边继续刷浆糊,此次要贴的,是黎荞的策论文章。

  在几个衙役忙活时,旁边的黄榜下,众多考生先是看了左上角的位置。

  看那里写着平城黎荞,一百七十八号,便转了视线去寻找他们自己的名字。

  很快,两极分化。

  上榜的,欣喜若狂。

  落榜的,痛苦哀嚎。

  但甭管是高兴还是哀嚎,这些人心里都惦记着黎荞的文章,于是很快就朝着黎荞的文章挤去。

  黎荞的字,一如既往的平平无奇,若真要说优点,那就是横平竖直,一笔一划写的清清楚楚。

  至于黎荞的文章。

  “咦……”

  “这……”

  “呵!”

  无耻!

  这些考生反应不一。

  对黎荞抱有好感的,在看到第一段时,虽然意外,但耐着性子看下去。

  知府大人把黎荞点为案首还敢把文章贴出来,这说明此篇文章必然有过人之处,八成又是一篇范文,他们得好好研读。

  而那些对黎荞抱有敌意恶意的,此时面上在冷笑,心里在大骂无耻。

  他们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看看这都是写的啥,开篇便说以他个人浅见,想要让农人致富,那么必须得有一位清正廉洁,爱民如子,才能兼备的父母官。

  听听,听听!

  这是朝廷选拔人才的正经、严肃场所,如今却成了黎荞个人溜须拍马向上爬的途径,无耻啊无耻!

  再往下看,是黎荞以他个人为例,详写了他这一年多的心路历程。

  初知道他个人可以年入几万两银子时,他不是狂喜,而是惶恐,脑子里七七八八想了一大堆,只想着把这烫手的银两花出去。

  可谁知道江知县让他安心拿着,每一笔银子都和他结算的清清楚楚,没有少他一文钱。

  对于在红薯作坊干活的工人,江知县亦是如此,虽然对红薯作坊要求严格,但结算工钱时也与工人算的清清楚楚,没有少工人一文钱。

  在这种情况下,每一个工人都是铆足劲,不怕苦不怕累,每日脑子里想的便是多做些,多做些。

  正是有江知县的账目清楚,所以工人们才会这般积极与安心,才会有一个冬日挣出几十两银子的好日子。

  除此之外,纵观平城的红薯大疯狂,若江知县是尸位素餐之辈,那也不会有农人此时的好日子。

  江知县提前统计全县所种红薯的亩数,知晓全县竟是种了三十万亩红薯,就提前建红薯作坊,提前选定工人,等红薯成熟,工人进入作坊,开始紧张有序的生产粉条。

  若没有江知县的统筹全局,那么黎荞不敢想象会发生什么事儿。

  平城一共有四十万亩的耕地,农人将其中三十万亩都种了红薯,而红薯不能久放,若是没有江知县,要么绝大多数农人的红薯放烂,要么黎荞自己不忍而将粉条的做法公布出去。

  总之,若是没有江知县,那就没有今日的共赢局面,就没有黎荞自身的富裕和农人的富裕。

  是以,坐在考场上,黎荞望着此次的题目,虽然思绪万千,但最终还是选择写父母官这方面。

  试想,如果在他做出粉条之后,江知县将方子占为己有,那么将会发生什么?

  以上,便是黎荞此次文章的全部内容。先是给出他自己的结论,中间拿他自己的经历举例,最后反问了一句。

  那些对黎荞抱有善意的考生,盯着最后那一问,沉默了。

  对黎荞抱有恶意刚才还在心里大骂黎荞无耻的考生,盯着最后那一问,将心里的鄙视、羡慕、妒忌等情绪暂且按了回去。

  也沉默了。

  是啊,若江知县是个贪官,直接抢了黎荞的方子,那不但不会有今日的红薯大疯狂农人迈小康,还会打击普通小百姓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若真是那样,哪个农人敢有新奇的点子?

  所以,黎荞这篇文章虽然写的平平无奇,但却是点出了谁都否认不了的事实。

  平城农人能有今日,多亏有了江知县。

  农人想要致富,那必然得有一位不贪还能主持大局的父母官。

  而他们的文章,都是联系四书五经,大谈特谈民富的重要性和意义。即便个别人绞尽脑汁给出了一些挣钱的小主意,那也没有跳出这个范围。

  唯有黎荞,他从父母官这个角度入手,语言朴实无华,句句拍马,但又句句实话。

  所以,明知府将黎荞点为案首,谁都挑不出错。

  角度新颖嘛。

  而且还是被论证过的大实话。

  换他们是批卷人,看见这样的文章,怕是把嘴巴都要笑歪了,肯定会毫不犹豫的将黎荞点为案首。

  ……

  所有考生心情复杂的看向了黎荞。

  连对他怀有善意的考生,此时心里也跟打翻了五味瓶一般。

  他不但有圣上的御笔匾额和小作文双重护体,他自己还年入大几万两银子!

  在这种人生赢家跟前,真的很难心平气和啊!

  而那些看黎荞不爽的考生,此时也是暗暗磨牙,说他阿谀奉承不要脸吧,但句句是实话。

  而且,他竟然真的年入大几万两银子!

  真的很想骂人了,人生赢家什么的,太讨厌了。

  孟月和徐瑛两人从人群中挤出来,来到黎荞跟前之后,孟月拍了下黎荞的肩膀:“黎兄,佩服,五体投地的佩服。”

  徐瑛也道:“心服口服。旁人都是空谈,唯有你是拿事实去总结重点,不服不行。”

  黎荞汗颜:“……其实,我这是在投机取巧。”

  虽然写的是他的心里话,但有溜须拍马之嫌。

  所以,在今日之前,甭管旁人如何问,他一点口风都不肯透露。

  甚至不希望明知府把他点为案首,免得这篇文章被大众所知。

  唉。

  脸皮厚如他,此时也有点扛不住众人异样的视线。

  这个案首,拿的心虚。

  “哪有投机取巧,你指出了最为关键的一点,旁人都没有想到,唯有你想到了。这个案首,你当之无愧。”

  徐瑛一脸钦佩。

  他也想了方方面面,但他的思维被局限在他的眼界之内,可黎荞有实践,所以有旁人没有的感触,因此跳出了局限,写了一个旁人都未想到的角度。

  黎荞之所以能跳出局限,靠的还是黎荞自己。

  因此,徐瑛是真心实意的佩服黎荞。

  孟月也道:“如果没有你这个例子做支撑,那你这篇文章就是在趋炎附势,但因为有你这个实例,那你这篇文章就是有感而发,全是感情,没有曲意逢迎。”

  这个角度,只有黎荞能写,唯有黎荞能写。

  而且黎荞也抓住了这个角度,所以,这个案首只能是黎荞的。

  “黎兄,恭喜啊。”孟月笑着道喜。

  徐瑛也道喜:“看样子的确要将小三元收入囊中了。”

  “同喜同喜。”看这两人并没有流露出鄙视、轻蔑之意,黎荞心中松了口气,笑眯眯的向两人道喜。

  孟月和徐瑛也通过了此次的府试,等下次院试,他们三人还可以互结。

  “走走走,咱们去庆贺一番。”

  徐瑛笑着道。

  此前虽然也一直在吃吃喝喝,但因为最终的结果未出,就算是玩也不能尽兴。

  眼下可以放开随便玩了。

  这时,那些对黎荞怀有善意的考生,也都涌了过来,纷纷朝着黎荞道喜。

  等黎荞社交完毕,已经快中午了。

  此次没有谣言,明知府也未帮他澄清什么,而且他和明知府也无私人来往,他便没有立马去拜访明知府。

  不过,明知府将他点为案首,也算是推了他一把,若无意外,等院试过后,小三元这个称号还真落在他手里。

  犹豫再三,黎荞还是决定去拜访一下明知府。

  明知府也是一位为民的好官呐。

  如此,在庆贺了两日后,黎荞带着陶竹,拎上了一点茶叶,前去知府衙门拜见明知府。

  若是一般的案首,明知府肯定不理会。

  小小案首,连秀才都不是,而明知府可是正四品官员。

  差距太大了。

  但黎荞不是一般的案首,圣上刚为他写了小作文呢。

  明知府笑呵呵的接见了黎荞,如同江知县那般平易近人和蔼可亲,先是夸他文章写的好,基本功扎实,然后便是夸他粉条不错,最后勉励他不要骄傲不要懈怠,争取在下次的院试中也拿案首。

  黎荞点头应是,这是自然。

  此次的案首的确有些投机取巧。

  下一次他要名正言顺,正大光明。

  拜访完明知府,而且给亲朋好友的礼品也早已经购齐,再加上出来已经快两个月了,是以现在不管是黎荞还是陶竹都归心似箭。

  府城虽然热闹,但这里不是他们的家。

  他们的根在三柳村。

  徐瑛暂时不回平城,此前他为了考试在平城待了一年,现在距离下一次的院试还有一年的时间,因此他先在府城待一段时间。

  徐瑛不回平城,沈画便也不回,于是孟月坐黎荞的牛车回家。

  因为买的礼品太多,黎荞又买了一辆牛车。

  于是,四月底,四辆牛车晃晃悠悠出了府城,走上了回平城的路。

  天气已经热了起来,再加上买的东西多,所以回乡的路比来时要辛苦些。

  一连走了三日多,他们这才回到了平城。

  回到平城时已经是傍晚,黎荞一行人便没有回村,而是在县城里停留了一晚。

  当晚先是和庄文聚了一下,庆祝庆祝。

  次日,孟月告辞,回家报喜。

  过了府试便是童生,距离秀才只差了个院试,大喜事,他要回家和家人同乐!

  黎荞和陶竹没有急着回村,而是去拜见了江知县。

  江知县这边早就接到了黎荞拿到案首的消息,也知道黎荞的策论文章写的是什么,再加上有圣上那篇小作文在,三项相加,江知县此时看黎荞的眼神比看自家儿子都和蔼。

  江知县是真的很高兴,圣上的小作文里不仅提了黎荞,也提了他这个平城知县,今后他这个知县也要扬名大盛啦。

  这对他的升迁是极其有好处的,今后哪怕他去了更偏远的地方为官,那圣上心里也会有他的一席之地。

  更何况,此次黎荞还为他写了篇文章!

  黎荞这篇文章用词朴素,并没有堆砌辞藻,但字字贴切,夸。御严的他除了翘嘴角还是翘嘴角。

  嘿嘿,随着黎荞的出名,这篇文章也必然会流传开来,这篇文章作为圣上小作文的辅助,也会帮他扬名,帮他加深在圣上心中的印象。

  嘻嘻。

  圣上为黎荞写了篇文章。

  而黎荞为他写了篇文章。

  他这几日乐的看路边的流浪狗都是笑眯眯的。

  升官,施展抱负,全都可期!

  江知县先是自谦了一番,表示黎荞的策论文章写的夸张了,他哪有那般好。紧接着便是让黎荞好好休息。

  距离院试还有一年的时间,黎荞紧绷的神经可以松一松。

  最后,他亲自将黎荞和陶竹送到了门口,临走之前还拍着黎荞的肩膀叮嘱他一定要好好休息,先歇一段时间再说院试的事儿,对黎荞的关切,比对他爹娘都多。

  黎荞当然不会翘尾巴骄傲,面对着江知县的抬举,始终谨记着自己的身份,没有流露出自大、不敬等让江知县不舒服的神色。

  所有人都认为他会飞,但他不是还没飞嘛。

  从县衙出来,黎荞陶竹回县城的院子收拾行李,准备回家。黄有名父子回黄家,出来这么久,父子俩得回家看看。

  但是,黎荞陶竹黎大山郑浅浅四人还未出县城,便看到庄丰收牵着牛车迎面走了过来。

  庄丰收看见黎荞,登时笑了:“终于回来了!走走走,咱们回村。”

  衙役已经去村里报过喜了,所以这几日他日日都会来县城一趟,今日还真碰到了黎荞。

  “村子里的大肥猪已经备齐了,灶台也垒起来了,就等着你们回来。”

  “而且,土坯路已经修好了,快,咱们走上去,你们看平坦不。”

  庄丰收有太多的话想和黎荞说了,不过,他此时捡了最要紧的两件事。

  特别是第二件的修路。

  黎荞刚出发去府城,三柳村这边就动了工。

  圣上的赏赐下来之前,就有不少人找他想为这条路出一份力气,圣上的御笔匾额挂到黎荞家之后,来找他的人陡增。

  等黎荞过了县试,人数又增加了不少。

  所以,在动工前,他收到的赞助银子高达五千多两。

  这还是他拒绝了一些大额捐助,像是赵掌柜,一张口就要捐三千两,这怎么行,他不答应,三百两还差不多。

  外村人不仅捐银子,等到真正动工之后,外村人还前去帮忙。

  没到麦收,家家户户田地里的活计不是很繁重,于是沿途的村子都前去帮忙。

  人多力量大,只花了半个月就把这条路给修好了。

  如今这条路已经通了行人,步行的话,与从前相差不大,但若是坐车,那速度就快了。

  “之前哪怕是坐着牛车,也要走一个多时辰,可现在不到一个时辰,就能从县城回到村子了。”

  庄丰收喜滋滋的对黎荞几人道。

  此时他们几人已经踏上了这条新修的路。

  路足足有四米多宽,是土坯砖铺就,所以整条路是土褐色的,但很平坦,砖头与砖头之间契合的很好,犹如黎荞家的青砖地面一般,牛车走在上面几乎没有颠簸感。

  仔仔细细感受了一百多米,黎荞笑着开口:“辛苦大家了,有了这条路,今后大家出行就便利了很多。”

  “修路一点儿都不辛苦,而且便利的是大家伙儿,修的时候众人可积极了。”

  “你看,前面就是功德碑。”

  庄丰收指了指不远处的大石碑。

  捐款的人太多,所以石碑不仅很大,还足足有三块。

  上面以村子为单位,写了每人的名字和捐的数额。

  其中第一块碑上的第一个名字是黎荞,他出的银子最多。

  他身后紧跟着的是三柳村众人。

  然后是朱家村,大河村……

  来到石碑跟前,黎荞和陶竹从牛车上下来,站到近前仔细观看。

  瞧着上面一个个熟悉的和不熟悉的名字,再看看脚下这条蜿蜒平坦的大路,黎荞忍不住勾了下嘴角。

  这个改变,是他带来的。

  他为这个世外桃源已经做了点实事。

  除了他自己与陶竹的小日子,这便是他穿越的最大意义吧。

  重新坐上牛车,果然,花费了近一个时辰,他们回到了三柳村。

  村口,大锅已经支起来了。

  而且柳树下还聚着不少人。

  远远瞧见黎荞回来,众人忍不住朝着他跑去,全村的希望回来了!

  要好好夸,使劲夸!

  黎荞在众人的夸奖中,慢悠悠的进了村子。

  进村子之后他才发现,村子里的路也由土路换成了土坯砖路,每条小路都干净平坦。

  “这感情好,今后遇见下雨天,大家伙儿都不怕了。”他忍不住对陶竹道。

  “嗯!”陶竹瞧着有些陌生的村子,脸上带着笑。

  回来了,奔波了快两个月,终于回家了。

  村人在村口杀猪,现在已经是下午了,今日明显吃不成杀猪菜了,今日只杀猪,等明日再乐呵。

  黎荞陶竹带着黎大山郑浅浅回家。

  家里一切如旧,把东西从牛车上搬下来,见黎粮王桂花黎谷黎大忠等都在,于是黎荞便开始分发礼品。

  每个人都有,吃的玩的用的,应有尽有。

  众人拿到自己的那份之后,纷纷惊呼,这太贵重了!

  王桂花不敢置信的看着手里的盒子:“我都多大年纪了,你买这么好看的镯子干啥?这得花不少钱吧?”

  她手里的盒子中装着一对银镯子,银镯子不仅有一指来宽,而且上面还雕刻着精美的花纹。

  虽然一时间看不出上面雕刻的具体是什么花儿,但整个镯子好看极了,是王桂花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看的镯子。

  “甭管多大年纪都可以戴镯子,像是富贵人家的主母或者是老太太,哪个没有精美的首饰。咱们虽然比不上人家,但银镯子还是买得起的,大嫂,你尽管收下,我给三姐也买了,你们俩款式一样,上面的花纹不同。”

  黎荞笑着道。

  黎菽看着盒子里的银镯子,也觉得太过贵重,这一对怕是得五十两银子吧?

  “啧,娘,三姑,你们就安心收下吧,小叔这是特意给你们挑的呢,今后小叔就是童生了,身份不凡,你们身为他的大嫂和姐姐,肯定也得有首饰配你们的身份嘛。”

  黎大山出言劝。

  “而且,小叔买都买了,是千辛万苦从府城带回来的,你们不想要的话,那你们自己去府城退掉好了。”

  王桂花:“……小兔崽子你去一趟府城长能耐了是吧?”

  “我说的是实话啊,小叔好心买的,你们不接着,这不是在糟践小叔的一片心意么?”

  黎大山小声嘟囔。

  “……小荞,这到底多少银子?”黎菽问。

  “一对八十八两。”

  黎荞实话实说。

  这个数字一出来,王桂花和黎菽顿时倒吸一口冷气,旁边的人也都嘶了一声,天呐,八十八两!

  这比很多人家攒了一辈子的家底都多。

  “那我这个呢?”黎春桃手里也是一对银镯子,不过比王桂花和黎菽的细,花纹也更鲜活些。

  “你这个六十两。”

  黎荞道。

  还有黎春生媳妇以及他二婶周金桂,全都是镯子,每对的价格都不便宜。

  但如同黎大山所说的,今后他身份不同了,他家的女眷也得有能带出门的首饰。

  况且,咳,这些首饰对他的亲人来说是贵重了些,但对他而言,还真不算什么。

  他现在是有钱人。

  今后还会更有钱!

  把钱花在自家人身上,他乐意。

  热热闹闹的分完礼物,天也黑了,简单吃了晚饭,黎荞和陶竹回了后院。

  将近两个月未住人,屋子里已经落了灰尘,两个人打扫了之后又洗了澡,等躺到床上,夜已经深了。

  疲倦笼罩了两人,再加上回到了熟悉的地方,两个抱在一起沉沉睡去。

  再醒来时,已经快中午了。

  这一觉睡的够久,两人疲惫尽消,整个人神清气爽。

  洗漱之后,两人直接去村口吃午饭。

  昨晚村人把猪杀了,今天一大早就把肉给炖上了,跟上次一样,里面还放了粉条和时令蔬菜,凡是愿意吃的,都可以端着碗去盛。

  黎荞很喜欢这种大锅菜,他和陶竹盛了一陶盆,坐在桌子旁一边吃一边给村人说府城的事儿。

  村人看他语气、神色一如从前,不由松了口气。

  虽然说黎荞是全村人的希望,可若是这个希望飞了之后就看不上村人了,那大家伙儿即便是富裕了,心里头也会难受。

  好在黎荞一如从前!

  大家伙儿没了之前的拘谨,笑着问他关于府城的种种热闹。

  这个问题不仅他能回答,黎大山也能回答。

  黎大山很高兴,昨日他向自己爹娘说了想要立马与郑浅浅成亲的事儿,他爹娘想都不想的便答应了,然后便去郑家,和郑家人商议此事。

  郑家人也没意见。

  于是他和郑浅浅的亲事定在了半个月后。

  嘿嘿。

  前所未有的开心笼罩了他,他这会儿上蹿下跳,兴奋的不得了,看众人对府城感兴趣,便代替黎荞给村人解惑,连饭都顾不上吃了。

  黎荞看黎大山说的畅快,便干脆把舞台交给他,好让他说尽兴。

  黎荞自己和众人打了招呼,然后牵着陶竹回家。

  离开家这么久,他现在什么都不想做,只想和陶竹一起躺着摆烂。

  连江知县都一再叮嘱让他先休息,那他有什么理由不休息。

  摆烂!

  *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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